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记协网 >> 三项学习教育活动 >> 职业坐标
"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简报汇编(二)
2007年01月05日 09:33:56  来源:中国记协
【字号  打印 关闭 

简报第17期

中国技术市场报一专刊利用批评报道
要挟企业强拉广告事件引起新闻界高度重视

    1月2日,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发出通报,对中国技术市场报“中国建设市场”专刊利用批评报道要挟企业强拉广告的错误进行了批评。1月17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人民日报和其他新闻单位相继对此事进行了公开报道。这一典型案例在全国新闻界引起高度重视,推动了新闻界“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发展。

    安徽省许多新闻单位在在讨论中认为,当前确有极少数新闻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稿谋私、以职牟利,甚至出现以批评报道要挟企业强拉广告的错误行为,这是党的新闻宣传纪律所不能允许的,必须彻底整改。中央决定在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很有必要,非常及时,像这样扎扎实实地抓下去,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大家还表示,要把这一事件作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仔细查找本单位工作上、制度上的漏洞,加强对编辑记者及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以实际行动维护新闻工作的声誉,树立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川省广播电视系统编辑记者认为,记者编辑没有创收任务,一定要严格节目制作、播出、审查制度,警惕以稿谋私。对广告部门损公肥私的问题以及在节目营销中吃回扣等,都应该进行清理整改。

    广东省新闻媒体一些负责人说,曝光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小报小刊大多是外聘人员,底薪低,主要收入靠拉广告提成,有的人便打着记者的招牌,到处强拉广告。一定要重视对小报小刊的管理,坚决把广告经营与新闻报道二者严格分开。

    福建省新闻界反映,要挟企业强拉广告这类事件,主要是由新闻媒体经营、采编不分离引起的。尤其是一些全国性媒体驻各地记者站,其记者的任务包括采访、也包括拉广告。某些人就会用批评报道相要挟强拉广告以完成广告任务。克服强拉广告现象,全国性新闻媒体及其驻站记者首先要带好头,拿出有效整改措施。

    中国妇女报负责人说,舆论监督是新闻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批评报道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以稿谋私、以权谋利就是“敲竹杠”,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这是不能允许的。该报社将人民日报刊登的新华社报道复印分发给全体采编人员,通过电子邮件传递给各省驻站记者,使大家能够自省自律。他们还将在2月份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那些不称职的记者坚决予以解聘,对新聘用的记者要进行严格考核。

    法制日报社近期推出两项措施:一是制订《对外发送批评稿件清样、信函规则》,规范开展舆论监督报道的正常程序,禁止采编人员利用批评稿件威胁、恐吓、敲诈当事人,从中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二是要求子报子刊、驻地方记者站和二级核算单位,制订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外聘人员的审核和管理。

    中央电视台坚决停办收费性栏目,实施广告销售一条龙,严格执行不签合同不进帐不能播的制度,有效扼制在行销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同时建立广告监播机构,对播出的广告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监控。

    中国新闻社结合中国技术市场报这一典型案例,查找在创收工作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果断清理了一些手续不健全的创收项目,解聘了一批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规范了《中国新闻》、《新闻周刊》等公开出版物的广告发行工作。

 
(责任编辑: 杨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