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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简报汇编(二)
2007年01月05日 09:33:56  来源:中国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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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9期

新华社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情况汇报

田 聪 明

    按照中宣部的要求,我就新华社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新华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

    中宣部等四部门《关于在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新华社先后三次召开社长办公会,就全社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研究部署。认为这项工作对新华社的中心工作带有综合性、根本性,必须认真做好,决定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副社长徐锡安为组长,总社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社学习和教育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2003年11月5日,新华社同人民日报等六家中央新闻单位联合制定“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后,社党组发出《关于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履行“自律公约”,深化“护牌”行动的通知》,对全社广泛深入地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

    根据中宣部等四部门通知精神,新华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分思想动员、学习教育,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和认真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或叫三个专题展开,各专题相互促进,逐步深化。

    三个多月来,新华社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主要抓了学习教育。一是总社各部门、各单位和国内各分社根据社党组的安排,学习《通知》,学习胡锦涛和李长春、刘云山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并结合实际提高认识。我们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总社编印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材料》、《新华社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手册》等学习材料发至全社工作人员。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观看了由社纪检部门录制的《沉重的悔悟——新华社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印发了《新华社典型案例通报选编》。

    二是调整了原有干部培训安排。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安排中,增加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等学习内容。我们先后组织了3期局级干部、14期处级干部培训班,9期中级以下职称新闻采编人员培训班。还举办了终审发稿人培训班,社办报刊经营现场培训班等,有2900多人参加了轮训。社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给学习班授课。2004年2月下旬,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南振中同志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主题,向全社中层以上干部和采编人员做了讲座,收到较好效果。2004年全社业务培训计划和党校教学等各类学习、培训计划中,我们仍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学习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在新华社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新华社关于履行接受社会监督承诺的实施办法》等九项规章制度。比如,在《关于确保新闻报道真实性的七条规定》中公开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新华社报道真实性的监督。到现在,已收到各类举报电话、信函1127件,对有实质内容的60件已核实办结。今年1月,下发了《发现新华社稿件差错奖罚暂行办法》、《新华社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新闻行为的认定办法》、《新华社经营人员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社办报刊所办专刊管理的暂行规定》、《新华社内参发行若干规定(暂行)》、《新华社供稿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暂行)》、《新华社工作人员“五不准”》等,以此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近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办报刊经营工作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强调要结合“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报刊经营工作的管理。

    四是开展了向穆青同志学习活动。穆青同志在新华社工作半个多世纪,先后做记者、分社社长和总社社长,是党的新闻工作者的优秀代表,是忠实履行职责的楷模,也是新华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最好的典型。在中宣部发出《关于在全国新闻宣传战线开展向穆青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后,我们在全社开展“学习穆青精神,忠实履行职责”的专题活动。出版了《穆青通讯》、《穆青散文》和《穆青论新闻》等作品。去年12月26日举行了“穆青同志作品首发式”电视电话会。炳轩同志到会讲了话,我对全社开展学习穆青同志活动作了动员部署。全社上下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写回忆文章等形式,缅怀穆青同志“勿忘人民”、忠诚于党的新闻事业与良好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我和振中同志发表了《履行职责的楷模》和《堂堂正正别无所求》的回忆文章,今年3月份,我们组成穆青同志事迹报告团,讲述穆青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团还应邀到浙江宣讲,引起了强烈反响。还有不少省市也要求报告团到当地去宣讲。

    五是将“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纳入到采编、营销和队伍建设、党务工作及群众团体等各项工作中。在新华社今年工作会的部署中,都有这方面的内容,并列入对部门、单位、分社的考核范围。

    二、新华社开展“护牌”行动的基本情况

    2001年春,新华社决定在全社开展“护牌”行动,就是维护新华社形象和权益。因为当时发现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一些消极现象已经侵蚀到了新华社的肌体。如有的记者利用采访之便搞经营、拉赞助,个别人明显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有的经营项目以“不要新华社投钱而由新华社控股”为名,打着新华社牌子搞经营,有的还承包给个体户经营,其中确有搞违法经营的;还有从社会上聘用一些人从事经营或报刊采编,拿着新华社的证件四处活动。特别有极个别人打着写“内参”的旗号索要钱财,影响极坏。社会上也有些人浑水摸鱼打着新华社的旗号搞违法活动。所有这些“毁牌”行为已经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了新华社形象,社会各界有反映,社内不少同志也感到新华社的地位在下降。2002年我们又提出“护牌”要与“强牌”结合,目的都是为了给“护牌”赋予更积极的意义,推动新华社事业健康发展。2003年下半年将“护牌”行动纳入到“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进行。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引导干部职工弄清楚新时期新华社的主要职能,强化履行新华社职责的意识。通过学习和实践,特别是经过纪念新华社建社70周年活动,社党组于2002年明确提出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国家通讯社”、“消息总汇”和“世界性通讯社”四个职能,并强调是一个完整统一的整体,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坚持。这里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新形势下,个别人自觉不自觉对“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和“国家通讯社”的职能含糊;二是个别人自觉不自觉的离开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的原则。而把“四个职能”统一起来加以强调,既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形势,又能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特别是有利于增强新华社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有利于坚持中央关于政治家办社的要求。同时,提出新华社不一般地讲与“国际惯例接轨”,也不一般地讲“市场化”,以此来统一思想,指导工作。

    2、深化经营体制和财务管理改革,从源头上杜绝有偿新闻。一是从体制上实行采编、经营“两分开”。2001年,在国内7个分社进行了试点,2002年在国内31个分社全面推开,2003年又将总社国内部、国际部、对外部、摄影部和新华每日电讯社的经营部分剥离,纳入总社营销平台。从体制上将新闻信息的采集与营销分开,让采编人员一门心思搞报道,营销人员专心搞营销和用户意见反馈。二是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坚决关停并转与新闻报道无关、管理混乱、亏损和有“毁牌”行为的经营实体和报刊。2003年全社清理注销经营实体135家,关停并转公开发行的报刊8家,清理关闭分社办内参刊物80多种。三是不再推行自收自支的办法,而实行以“一级法人、两级管理”、部门预算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制。部门收支预算强化分类管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个项目一项预算,并要经过论证,要有项目负责人,要全程监管,特别要有决算。这就改变了只要钱不算帐、只花钱不结算的状况;严格经费支出审批制度,从2003年开始所有支出分为预算资金和预备资金,凡预算一律报经社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专项大宗开支一律由总社财务统一支付,扭转了财务开支多头审批的局面。同时规范职工工资外收入分配,各种收入全部由暗变明、照章纳税。这项改革不仅保证了集中财力办大事,而且保护了干部。

    3、制订并实施新的考核办法,初步建立了一套与分配挂钩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将“护牌”行动落到实处。新的考核办法中,是否迟报、漏报、瞒报和有无“毁牌”行为成为了对考核总社各编辑部门、国内外各分社新闻采编业务的重要指标,是否体现两个效益统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成为了营销部门和营销人员的主要考核指标。而且还设立考核管理工作的“高压线”,凡有“毁牌”行为的一票否决,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领导者的责任。新的考核办法强调注重绩效、鼓励上进、公开公平、奖优罚劣等基本原则;能量化的考核指标全量化,并做到日清月结,10天一公布。考核办法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已初见成效,推动了新华社以履行职责为中心的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4、标本兼治,把“护牌”行动与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一是制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使“护牌”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自2001年6月以来,全社围绕加强各类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各类分支机构的管理等,制定和完善了有关规章近20个,编成了《新华社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手册》下发执行。二是认真清理各单位和国内分社在全国设立的支社、记者站、联络处、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截至去年底,新华社已撤销国内分社设立的37个支社和记者站。三是清退影响新华社声誉、作风不正的经营人员,而且规定违规人员无论被哪个单位清退,全社其他部门、单位和分社不得再次聘用。四是加强证件管理,规范名片印制规格。对持有新华社各部门、各单位、各分社的工作证、采访证、记者证等身份证明进行了清理,凡违反规定发放的一律收回或废止;对现已离社的非新华社工作人员仍持有新华社工作证、记者证、出入证等证件,能收回全部予以收回,无法收回的登报声明作废;对名片印制样式进行了规范,使印制的名片与本人的身份相符。同时,2002年对今后新华社的记者证、工作者、出入证的制作、发放、管理等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根据新华社的主要职能,提出了分类发放、管理的责任制,目前正在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协商实施。

    5、重点开展内部自查自纠,把对案件的查处与对职工的教育结合起来。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分社对照总社有关规定,认真查找各自在“护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有关“毁牌”的人和事及时进行处理。据中纪委讲近两年来新华社查处的案件占了中直系统的多数。同时抓住查处的“毁牌”典型,强调“护牌”不护短,要举一反三。

    6、构建社内社外相互配合的监督网络,依法制止社会上有损新华社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我们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在新华网上开设了电子信箱,公布新华社记者证持有者名单,方便社会各界的配合和监督。2003年9月26日,我们就山西分社4名记者的违纪行为播发通稿,并再次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郑重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社记者、编辑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加大对社会上假冒新华社记者和工作人员进行违法活动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严重损害新华社形象的不法分子及时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有的公开曝光,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护牌”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新华社内部职工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自觉性和职业道德水平有提高,违规违纪行为明显减少,冒充新华社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等违法活动也得到了遏制,促进了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水平的提高和影响力的增强,达到了“强牌”的目的。2003年,全社播发的各类中英文公开稿件63.5万多条(幅),同比增长16%,对内中文通稿在国内媒体的采用率达到98%,同比增长24%。全年报送国内动态清样8000多篇,同比增长28%,其中有900多篇得到中央领导批示,同比增长13%,《音像内参专送版》采用率在90%以上。新华网在世界1000多万个网站中综合排名进入200强。信息日均发稿5000多条,有效使用率在90%以上,手机短信一开局就在“第五媒体”市场令人瞩目,用户达205万。音视频报道累计滚动播出新闻节目43800分钟,专题3650分钟,受到全国广电媒体的重视。新发展新闻信息产品用户3925户,同比增长23%。至此,有效用户达21108户,提前3年实现了新华社“十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新华社新闻信息产品在全国地市以上报纸媒体的覆盖率达到99%,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在地市以上电台的覆盖率达到90%,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在地市以上电视台的覆盖率达到66%,同比提高23百分点。重点社办报刊发行量稳中有升,其中《参考消息》的发行量位列世界第九。全社实现经营利润同比增长近8%。

    三、初步体会和下一步的打算

    新华社的“护牌”、“强牌”行动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绝不能估计过高。这项活动在少数部门、单位和分社的领导重视和认识还未完全到位、措施还不够得力,尤其还没有和实际工作很好结合起来,所以学习教育活动还只停留在表面,未深入人心,与变成自觉行动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比如,就在我们深入开展“护牌”行动的2002年6月发生了山西繁峙矿难中有四名分社记者收受贿赂、中途停止采访报道的严重“毁牌”行为;去年抗非典中又发生了报道泄密的严重责任事故;等等。分析这些“毁牌”事故的原因,有的是由于责任感不强和作风不严谨造成的技术性差错导致带有政治性影响的重大失误,有的是由于有章不循导致的失误。特别是利益驱动和价值趋向多样等因素不断增强而我们的思想教育跟不上,致使队伍中少数同志坚持党性原则不够自觉坚定,坚持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能一以贯之。这就充分反映出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在日常工作中,特别在工作忙的时候,往往容易就业务抓业务,对如何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工作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重视不够,盯住解决问题的劲头不足。特别是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力。

    在开展“护牌”行动三年特别是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三个多月来,我们有这样几点体会:

    1、“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给新华社“护牌”、“强牌”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理论基础和推动力,我们要很好结合起来,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2、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是做好新华社各项工作的基础建设,必须长期坚持。

    3、充分利用向穆青同志学习活动,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好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问题,更具有感染力和实效性。

    4、凡作出的承诺就一定要兑现。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地方宣传部门、媒体用户和广大受众的意见;按照已公布的举报电话和网址,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对败坏新闻工作者声誉、损害新华社形象的“毁牌”行为,按规定严肃查处,有利于提高新闻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5、必须坚持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和接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 “依法治社”的机制。采编和营销“两分开”等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已基本明确,关键是加大“执行力”,把制度变成行动。

    新华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一是继续学习穆青同志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我们将把穆青同志事迹报告做成光盘发到各部门、单位和分社普遍组织观看。

    二是在普遍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于3月下旬在一定范围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测试,从一个侧面检查各单位学习教育的成效。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总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将派出检查组到一些部门、单位和国内分社,进行面对面地检查督导,重点是查找学习教育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比如,新闻工作中的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特别要按照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要求,对采编、营销、管理等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查找各个环节与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等。

    四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国内各分社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所在,确定整改的重点和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标准。然后总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加以综合,提出全社的整治措施。重点是完善采编、营销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和监督机制,制定加强和改进“护牌”“强牌”工作的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毁牌”事故的发生。

    五是拟于7月份召开新华社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建设研讨会,总结经验,促进“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在2004年记者节前后,将召开新华社“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护牌”“强牌”总结表彰大会,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责任编辑: 杨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