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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不应持双重标准指责中国反恐立法

2015年03月04日 20:35:4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李建华 王建华 蔡敏)北京的分析人士说,审议中的中国反恐法草案相关条款规定是必要的、正当的,也是符合国际经验的,某些外国政府及商业团体不应戴着有色眼镜、持双重标准对此批评指责。

  美国政府和美国的信息技术公司最近接连对处于审议阶段的中国反恐法草案提出尖锐批评。

  美国政府官员认为,该条款是强迫所有外国公司将所有信息移交给中国政府,由此中国能够探听和追踪所有使用类似服务的用户。

  美国的科技公司甚至表示,自身将面临非常艰难的选择,它们将决定是否留在中国、屈服于监管压力。

  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第十五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信和互联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预设技术接口,将密码方案报密码主管部门审查;应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中国境内。拒不留存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

  为保障人权,中国的反恐法草案二审稿作出补充修改,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使用电信和互联网的技术接口,须“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应对处置和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专家李伟表示,在法律框架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恐怖袭击的早期信息,是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长期做法,美方对中国的立法条款规定提出如此批评和指责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他说,美方担心中国反恐法相关条款规定可能造成数据泄露,但这种疑虑是纯属多余的。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过去十年间的快速发展,“东伊运”等东突恐怖组织也像“基地”组织等国际恐怖势力一样,越来越倾向通过互联网进行成本低、风险小并且容易得逞的暴恐活动。

  近年来,中国多地发生多起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暴恐活动呈现国际因素影响加大、网上网下互动的新趋势。因此,通过技术手段监听、监控相关信息,能够最大程度地将暴恐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

  通过立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美国、英国、意大利、德国、法国、俄罗斯、日本等上百个国家均出台或修订了新的反恐法。

  美国的爱国者法案对监听、监控、数据获取作出了详细规定,美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在政府的要求下必须提供相关数据。2010年,美国政府曾要求Google公司上交成千上万的用户个人数据。

  李伟说,美国政府官员对中国反恐立法条款的批评和指责,明显戴着政治的“有色眼镜”。

  中国外交部3日表示,制定反恐法是中国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必然要求。草案相关内容是中方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借鉴有关国家相关立法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是中国内政。

  中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恐措施需要法律授权才能落到实处。目前,中国虽然形成了以宪法、刑法、引渡法为主的反恐法律框架,但仍存在立法规定较单一、罪行法律界定不够完善、国内立法与国际立法差距较大等缺陷。

  李伟说,反恐涉及的问题错综复杂,仅仅依靠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法来调整,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中国预防和惩治恐怖犯罪的迫切需要,“国家反恐立法迫在眉睫”。

  通过立法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保护国家和公众安全,是任何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原副院长刘建少将表示,反恐立法可以让国家武装力量依法行事,规范反恐行动,通过建立起全民防范的共同机制,编织反恐网络,让恐怖分子无所遁形。(参与采写记者: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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