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姚爱兴委员:建议建立特困群众国家医疗救助制度

2015年03月07日 13:29:12 来源: 新华健康

    新华健康3月7日电(杨昱)“老少边穷地区,群众经济基础差,仍有部分群众就业、生活困难,特别是医疗问题更为突出。”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姚爱兴建议,建立特困群众国家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将处于贫困状态的社会弱势群体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附加医疗费用全盘支付制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姚爱兴表示,国家已经将处于贫困状态的这一群体在医疗保障体系中覆盖,并通过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帮扶,但随着医疗成本增加和科技进步,医疗费用也有明显上涨,患者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的绝对数额仍然较高。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近几年拖欠医疗费用、因费用产生的医疗纠纷剧增、有病不治等现象在特困人群中再次出现。

    姚爱兴建议,建立起政府负主体责任的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政府要确立其在贫困群体救助中的前沿位置,从社会政策的后台走向前台。针对符合救助资格的人群按照制度约定提供免费救助医疗。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由公共财政负担,以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救助制度运行的可持续性。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政策规制、积极的财税政策间接调动和激励社会力量、个人行使社会责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救助体系。姚爱兴建议,要建立有针对性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救助对象侧重于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贫困者和无固定收入、无生活依靠、无基本医疗群体。

    “这部分人除少数绝对贫困人口外,大部分是基本贫困人群,他们的收入仅能够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如果生活条件恶化或遭遇疾病等突发事件,很容易沦为绝对贫困人群。因此,当他们面临支付医疗费用的困难时,只需要一定水平的外部经济支付,就可以使他们免于沦为绝对贫困,并可防止因他们沦为绝对贫困而给社会及其家庭带来的更严重的后果及问题。”

    姚爱兴建议,要改变目前医疗救助受益人垫付模式, 降低或减免其共付义务,采取先救人、后付账方式。同时, 通过多种方式为医疗服务提供者(供方)进行成本补偿。补需方与补供方相结合、政府与医院直接结算的支付模式, 将提高服务方的积极性,避免“见死不救”的现象,是医疗救助制度得以良好运行的制度保障。

集成阅读

热点推荐

频道推荐

    01003010107000000000000001110000111455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