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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呈易发高发增势 权力集中岗位腐败多发

2012年11月27日 08:57:24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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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面临新挑战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更新更具体的要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一方面强化了对人权的保障,另一方面赋予了检察机关新的职权和职责。这些变化使得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

  这名负责人认为,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施行,公诉部门指控职务犯罪变数增加、难度增大。

  目前,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不能阅卷,而修改后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阅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如此一来,检察人员掌握的证据律师都能掌握,而律师掌握的证据检察人员却不一定知情,我们判断案件的变数将会增加。”这名负责人说。

  对职务犯罪案件而言,其定案对言词证据具有较高依赖性,然而言词证据具有易变性和不稳定性,所以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在起诉或审判阶段翻供、翻证,势必会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和审判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某些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可能导致某些证言发生变化,有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名负责人说:“公诉人该如何应对变得十分迫切。”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程序以及公检法三机关的责任,赋予了检察机关对非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权。“公诉部门在以后的公诉工作中,对职务犯罪案件如何审查判断和排除非法证据、并与侦查部门和审判机关相互配合适用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个新的挑战。”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

  非法证据一旦被确认排除,案件可能面临不能起诉或者指控证据不足的问题。这名负责人说:“因此,在法庭上当出现证据合法性受质疑时,公诉人要承担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责任,指控犯罪的风险和难度加大。”

  积极应对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尤其是修改后的刑诉法即将实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该如何应对,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这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具体的准备工作。

  “在加强侦诉配合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这位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既要通过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又要加强与自侦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重点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公诉引导侦查工作机制。

  “更新理念,承担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责任。”高检院公诉厅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提高证据的审查、判断、运用能力,鉴别非法证据,追溯和证明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分析判断全案证据是否符合确实充分的标准,准确指控犯罪。

  具体而言,一是尽量把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做在法庭开庭之前。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了庭前会议制度,按照该规定,公诉部门应尽量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解决在庭审之前,避免不当延长庭审,影响诉讼效率。二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对非法证据的调查核实权。三是不断完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审查运用规则,认真审查把关。

  “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全面提高出庭工作水平。”这位负责人表示,公诉部门将加强和自侦部门、法院的协调,共同探索完善职务犯罪案件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出庭工作,并通过加强指导,提高公诉人临场应变能力,提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适应量刑程序纳入法庭审理的新规定,积极探索和试点职务犯罪案件量刑建议工作,探索将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审查工作与量刑建议工作有机结合。

  “善于运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这位负责人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情况下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没收程序,公诉部门将不断探索、善于运用这一规定,规范提出申请的程序,并监督没收程序的合法性。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加强诉讼监督。”这位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将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完善上下两级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徐盈雁 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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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姚润萍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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