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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多个重点工程招投标连遭举报 被指“萝卜招标”

2012年12月13日 07:47:53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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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通知搞突然袭击

    记者了解到,青建集团和北京建工集团都曾经是“让库建设工程二标段”的投标方。2011年10月21日,该工程开标当天,招标单位以“法定代表人”没有到场为由,将北京建工集团、青建集团和另外两家外地企业的投标代表挡在了门外。

    原来,在开标前两天下午,招标单位突然在网上发布两条通知,一是将技术标提高到80分为合格,二是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如果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按废标处理。

    几家外地投标企业因此丧失了竞标资格,他们认为这是招标单位在设置不合理条件进行“萝卜招标”。

    无独有偶,大庆高新区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的开标时间是2011年4月7日上午九点半,但在4月6日下午两点五十分,招标方在网上进行了价格调整。将几个标段的计划价格、招标控制价格及保证金由原来的12774万元、12136万元和255万元变更为13422、13422和269万元,另外又对工程质量、石材质量提出了几项要求。由于时间仓促,根本无法按照这个新要求制作标书,贾春光和另外几个投标方被挡在了门外。

    我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显然,大庆高新区的招标违反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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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春华 黄博阳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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