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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上昵称也不要“任性”

2015年02月04日 19:44:5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朱基钗)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对公众上网的账户名称(包括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规范,明确提出了网上昵称“九不准”。网上昵称有了底线和红线。

    在现实世界中,每个人都有真名。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公开顶着自己的真名做一些不光彩的事情呢?因为这关系到自己的“名”声,同时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后果。但在网络世界中,每个人可以有很多的网名或昵称,你有自由命名和换“马甲”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性”地为所欲为,“想用什么就用什么,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有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的,网上昵称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符号,是一个个可以随意更换的“马甲”,当“真”你就输了。于是,为了博取眼球,用违背社会公德的低俗昵称和头像者有之;为了图慕虚荣,用完全“拷贝”公众人物名字和头像当做自己者有之;更有甚者,为了谋取一些商业利益,或者出于某些政治目的,有人冒用党政机构和媒体名字,套用其口气,模仿其内容,散步谣言,混淆视听。如果听之任之,必然演变成社会公害。

    在现实中,法律对于公民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都有明确规定。网络有虚拟性,但绝不是法外之地。归根结底,网络也是人与人联系交流中形成的一个共同体。一个共同体的有序运行必须遵循相应的规矩,要有不可触碰的底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

    互联网治理是一个多元治理的过程,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网民也要加强自律。只有多方努力,才能真正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形成“政府依法管网,企业依法办网,公民依法上网”的良好局面。

    作家有笔名,艺人有艺名,上网也有网名。虽然这些“名”都不是我们的真名,但都是我们气质、兴趣、禀赋的象征和体现,也是别人认识、了解自己的重要途径。因此,请不要把网上昵称当成虚拟空间里为所欲为的“马甲”,要通过每个人的文明上网行为,为其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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