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网络信息违法正当时 “开门立法”是良方
网络改变生活,生活已离不开网络。中国数亿之众的网民,“可一日无餐,决不可一日无网。”这是真实的写照,这是网民朴素而实际的需求。
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在全社会的热议中高效出台,决定通过的消息,迅速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既是对于时下网络信息保护的社会诉求与公众期待进行了及时的回应;又让时下无规可依的网络违法行为有了法定依据,对其行为将起到有效规范,更重要的是,这将消弭社会分歧,有助于构建社会共识。
光明日报: 网络立法将有效克服“自由丛林”弊端
我国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对网络的“自由”进行法律规范,将有效克服以往“自由丛林”的弊端,不仅网络世界会更加健康有序,同时公民的“自由”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中国文明网:规范网络行为需要网络立法
我国一直以来都是法制社会,网络健康快速的发展也必须以不触犯法律为前提,理解好法律,利用好法律,传播好法律,让网络立法为网络信息安全保驾护航应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北京日报:网络立法是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保护信息安全需要一张大伞,得方方面面的努力才能撑得起来。有法纪可依,有集中整治,更有长效监管,虚拟世界才能更多造福,更少添堵。
新京报:网络立法利于保障互联网公信
加强网络信息保护上的立法,赋予执法机关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上更多的手段和责任,其主旨是国家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因而是对信息流动的促进而不是限制,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而不是剥夺。
搜狐网:搜狐将一如既往保护网民隐私和身份信息安全,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新浪网:新浪会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各项规定和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全面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护。
腾讯电商:将会遵照法规,做好相关法规的实施工作。
京东商城:网络安全体系和相关法制法律体系的建设非常必要,对于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等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互联网企业也能在和谐、健康的网络市场环境中取得更好的发展。
瑞星公司副总裁张雨牧:完善网络立法对净化互联网环境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也必将促进整个互联网行业逐渐规范化,作为信息安全厂商,我们也希望能够在网络信息保护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 [详细]
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网络立法推动社会管理走向成熟 [详细]
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北大教授湛中乐:建议应当重视网络立法 强调“依法治网” [详细]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近年来网络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干扰,这部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保护网络环境中的个人隐私。 [详细]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完全匿名环境下如何确认和保护合法权利皆为梦言。草案这样规定实现了“以实名保护合法权利,以匿名构建自由交流之环境”。 [详细]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垃圾短信和个人信息保护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大问题。许多国家在2000年左右逐步完成了反垃圾邮件的立法。这次通过的决定填补了我国相关法律的缺位。 [详细]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姚尧:“互联网尽管是一个社会公众共有的虚拟空间,却早已和现实社会紧密相连,也因此更应塑造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环境。这不仅需要网络使用者的自律,更需要机制和法律的监管。” [详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祁雪晶:现在网络活动中频发的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以及通过网络实施诈骗、侮辱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等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此次网络立法与公民权利紧密相连,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 [详细]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张玉秀: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并将其法制化,是文明时代应该给予每一个公民的文明保护,同时,公民自身也应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意识,两相结合才能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详细]
复旦大学学生黄志伟:“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开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正式纳入立法程序”的新闻,令黄志伟由衷感到高兴。“‘流浪’在网上的个人信息,终于要有依靠了,上网时不用再提心吊胆了。” [详细]
中南大学社会学专业大三学生张晗:“国家要在立法层面上保护我们上网安全,我们也要力所能及地提高自己的上网安全意识,这样才能真正形成一个让我们都放心的网络环境。”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