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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丝路”护航,该如何构建境外企业安保体系?

2015年07月07日 16:26:59 来源:新华网国际频道

7月5日,“一带一路”大战略下涉外企业安保体系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新华网 郝斐然 摄

    新华网北京7月7日电(记者 雷曼誉)“一带一路”大战略下涉外企业安保体系建设研讨会5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认为,“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在加快,面临的风险也在增多,需要构建完善的境外企业安保体系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那么,该如何构建境外企业安保体系?

    公安大学城市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李韦青认为,就顶层设计而言,境外企业安保体系的建构需要我国军事、外交、商务和公安系统、安全系统、司法部门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应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将各部门统一协调起来,建立一个高效畅通的通信渠道,保证境外企业各方面信息安全有效传递。

    就企业而言,首先应发挥其自身力量,从自身内部进行防护,例如对核心技术等方面的特殊保护。其次,“走出去”企业可以借助外力,雇佣民间保安公司做境外企业服务,从而对企业安保体系的建构形成强有力支撑。

    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法律顾问徐发东表示,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律师行业可从4个方面做好法律服务保障。第一,与相关研究机构共同探讨“一带一路”大战略推进和实施过程中法律服务特点和规律,找准服务需求,明确服务方向,理清服务思路形成服务方案,特别对法律服务重难点问题深入分析制定对策,构建科学有效适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适用模式。

    第二,律师行业应加强与沿线国家律师间合作,探索建立互利共赢争议纠纷调促机制,充分利用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律师联盟和欧盟律师协会等现有国际律师沟通交流平台,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作为交流主题,适时组织召开国际律师界研讨会形成共识。

    第三,律师行业须积极为涉外企业可能面临的投资安全风险制定个性化法律服务方案,企业走出去律师也要伴随企业走出去,不畏艰险靠前服务。

    第四,努力增强律师界和企业法务部门服务“一带一路”参与企业的能力素质,抓好涉外律师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投身于“一带一路”大战略建设法律服务建设事业有所作为。

    会上,中铁十四局海外分公司副经理刘志远分享了该公司在海外进行安全风险防范的经验。他认为,首先在项目确立阶段,即进入一个新的市场之前,须聘请安全专家进行项目安全评估,特别是对项目非技术方面风险因素的评估;第二,评估确认项目可行后才可进入新市场,准备可操作、可实施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第三,跟中国驻外使领馆和相关机构经常保持联系,与当地商会多沟通,进行信息共享;第四,跟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和军队、警察、当地安保公司开拓合作,来负责海外企业的外围安全。 

【纠错】 [责任编辑: 雷曼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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