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0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7年5月4日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