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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类户外工作人员难领高温津贴 专家:违法成本低

2016年08月15日 06:48:32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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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员送餐员也应享有高温津贴

  记者在探访中发现,不少人认为只有建筑工人、环卫工人这样的传统高温行业作业人员应当享有高温津贴,对于快递员、送餐员这样的从业人员是否应当享有高温津贴则不很确定。像这些新兴行业内的高温作业者是否应当享有高温津贴?

  程延园表示,现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并未规定应当发放高温津贴的具体行业,而只是规定了作业场所的温度,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从这个角度来说,在这样的温度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就应当享有高温津贴。”

  记者统计发现,今年入夏以来,北京市平均气温达到35度以上的天气共有8天,其中,6月份5天,7月份3天。对于未领到高温津贴的工人怎么办?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强制性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人可找工会反映,工会协调无果时,可向本市人社部门热线12333举报,或者向各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拒不发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延伸

  28省份已明确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相关专家也表示,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但近年来,不少地区已经对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北京市自2012年7月开始,两次上调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目前实施的标准是,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山东省也在2015年,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四川、湖北等省也都在近两年对高温津贴的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统计,目前已有28个省份公开了高温津贴标准。其中,在按月计发津贴的省份中,山西省标准最高,为240元/月;按天发放则是天津27.3元/天位居榜首;而发放时间最长的则为7个月的海南,发放时间为每年4-10月。

  京华时报记者卫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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