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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年前受中组部表彰百名县委书记 16人晋升省部级

2015年03月31日 09:37:23 来源: 大河网

  岗位风险与制度之笼

  不容忽视的是,在这100名县委书记中,目前已有7人因严重违法违纪而锒铛入狱。从地域分布看,李达球、王常明来自西南,林秀山来自东北,郑樟林、朱爱群来自东部,彭晋镛、周其东来自中部,说明“能人腐败”现象与地域并没有必然联系。

  通过查证历史资料发现,20多年前,他们担任县委书记之初,都曾抱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理想,期待任期内能大展拳脚,从而一路顺风直至青史留名。例如,郑樟林任开化县委书记期间,将“勤政不偷懒,廉洁不庸俗”作为座右铭。他曾主动立下“军令状”,下浮一级工资,背水一战,消灭荒山。但当了衢州市政协主席,特别是55岁之后,开始收受大量贿款。他也承认,看到支持过的老板都住高档房、开豪华车,自己“心态有所失衡,想收点钱把房子改变一下”。

  倘若郑樟林在开化县就大肆贪腐,后果肯定严重得多。众所周知,在整个国家治理架构中,县委书记处在宏观之末、微观之始,对一县之发展方略和官员任免,往往拥有一言九鼎的最终拍板权。“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县委书记私欲膨胀,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走向腐败基本不可避免。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山西贪腐风暴中,至少18名现任或前任县委书记落马。这种“塌方式腐败”,给当地政治生态造成重创,消极影响短期内更难以根除。县委书记群体也因此而被“妖魔化”。

  反腐败是世界级难题,但不外乎有三条路径:铁帚扫贪,使官员“不敢贪”;权力制衡,使官员“不能贪”;以德倡廉,使官员“不想贪”。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拍苍蝇”又“打老虎”,相当一部分县委书记也应声落马。在我们关注的100名县委书记中,官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的林秀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院长的王常明先后被“双规”。这些霹雳手段虽只是治标之策,但为下一步推进反腐的制度化、法治化赢得了时间。

  从权力的制衡与约束看,应当积极推进纵向分权与横向分权。2009年,中纪委、中组部进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安徽、浙江、北京等地相继跟进。2010年,湖北启动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试点,要求县委书记不再直接分管人事、不得插手工程招投标等。此外,还应当以权利制约权力,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县域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必然对县委书记的道德水平与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2014年底,全国县委书记轮训再次启动,由“政治家摇篮”中央党校承担。在与第一期学员座谈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说:“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就意味着中央把县委书记定位为“地方政治家”,未来将会进一步严格管理、悉心培养和重点使用。

   (本文原载于《决策》杂志2015年第2、3合刊,有删减,作者贺海峰,系国家行政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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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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