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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近期两个举措释放出明显改革信号

2012年12月26日 08:51:22
来源: 新华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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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取消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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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决定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和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船舶停泊费等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财政部表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解读

   中国批量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 释放明显改革信号

    在领导层大刀阔斧地转变工作作风并频繁宣示改革决心后,中国各部门近来也纷纷行动,将改革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之中。

  财政部等部委日前联手发文,取消收费为企业减负。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吕风勇24日告诉中新社记者,官方一系列举动释放出明显的改革信号。

    现状

    2011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28项 较上一年减少18项

     财政部发布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该目录显示,去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56个主要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228项收费。

  较上一年减少18项

  目录称,涉及主要部门包括外交、国资委、民政、司法、税务、工商及红十字会等。去年的收费目录相比于2010年减少了18项,减少的收费项目包括教育、工商和税务类等。

  去年底,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从2012年开始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等22项。

    中国取消2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企业年减负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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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苏影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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