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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办生育证,“卸掉”一个大包袱

2012年12月04日 08:43:26
来源: 新华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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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出台新政 流动人口异地办证更加便捷

  国家计生委:简化办准生证程序 流动人口就地办理

    针对广为诟病的“准生证”难办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12月3日上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根据通知要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

  此外,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国家人口计生委: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计生服务

    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确定了到2015年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奋斗目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作为规划确定的八大重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之一,是整个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口计生部门是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对于推进人口计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负有最主要、最核心的责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宣传指导、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基本公共服务。

  北京流动人口将享本地化计生政策

    流动人口享受计生服务资格与户口剥离,可参加居住地开展的婴幼儿早教活动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晚婚晚育流动人口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目前,丰台区已作为全国49个试点城市和地区之一,启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并成为全市首个免费孕检试点区,该区的流动人口可在怀孕前,通过设置在区婚姻登记处的婚登婚检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处进行登记,到区妇幼保健院享受免费的孕前检查。

  山西、北京等10省市流动人口将可互办准生证

   山西省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可互通办理准生证的10个省市有:山西、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哈尔滨。流动人口凭身份证、暂住证等相关证明,只要在现居地查询的个人信息与本人提供的信息相符,就可现场办理准生证。

   北京上海广州等6市9月起为外地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方便异地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京沪等非户籍人员可赴台自由行

    自今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等6城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也可异地申办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这就意味着,即使你不是13个开放台湾自由行城市的居民,如果在上述6个城市符合申请条件,就可办理个人赴台游出入境手续。

  公安部推出12项边检和出入境便民措施并予以解读

    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利措施。在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解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逐年增多,实行本省居民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利措施,可为县际、市际间流动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以及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此项工作前期在江苏省、山东省试点开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奠定工作基础,并辅以相应的工作措施,具备条件后,即可开展。

  2012年起上海试点为非上海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

    2011年12月26日,公安部宣布推出12项边检和出入境便民服务措施,其中包括从2012年1月1日起,具备条件的省份,本省居民可省内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上海市则试点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非上海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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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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