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带领记者在气密室检查防毒服气密性情况。周灯华 摄
就这样,这一大批尚未在侵略战场上“逞威”的化学毒弹,就像恶魔的弃婴一样,被留在了中国的土地上。经受着岁月的洗刷,恶魔的种子有的似乎已经睡去,有的却还在蠢蠢欲动、危害人间。
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国际社会和中国政府的要求下,在无可争辩的铁证面前,日方不得不承认侵华日军在华遗弃大量化学武器的事实。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要求,中日双方经过多轮艰苦谈判,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规定日本政府将为销毁日遗化武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国政府提供适当协助。日本政府确认遵守中国法律,在优先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就地尽快进行销毁。
具体如何处理它们?哈尔巴岭,我来了,让我们一探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