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幼儿园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首次强调对幼儿进行心理安全和社会适应安全教育。
不得擅自给幼儿喂食药物
省教育厅强调,幼儿园要将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增进幼儿的身体健康放在保育教育工作的首位。尊重幼儿的身体素质差异和发展水平的不同,爱护每个幼儿的身体,任何情况下不得体罚或变相损害幼儿的身体健康。
同时,尊重并满足幼儿身体活动的需要,尊重幼儿身体发育规律和年龄特点,不限制或禁锢幼儿的身体发育,不得擅自喂食药物或不健康的食物。
《纲要》还要求尊重幼儿不断增长的独立需要,引导幼儿学习身体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自我防范、救护能力。
记录幼儿情绪情感变化
除了保障身体安全外,《纲要》还首次提出“心理安全”,要促进幼儿情绪情感的正常发展,形成积极乐观开朗的心理态度和个性品质。要求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将心理健康教育放到与身体健康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
《纲要》提出,幼儿园要做好对幼儿的情绪情感观察记录,及时发现不良情绪及情感表现,及时对幼儿进行疏导、化解消极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