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信手机的问世,令时尚的人们眼睛一亮,但是它的拍照功能,却引起了社会的担心,人们不能确定,某一天,自己是否会成为被他人偷拍的对象。高科技的发展就是这样,在带给人们新鲜与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问题和困扰,这些问题已经不是一句“科技以人为本”就能解决的了。科技的发展是谁也阻挡不了的,只是科技发展背后的道德困境,却需要我们来认真解决。
[我也来说两句]
可拍照手机的几大“过敏”场所
场所一:洗浴中心——女客一听到手机响就特敏感
场所二:游泳馆——劝说顾客少用手机
场所三:公共卫生间——怀疑小伙子被偷拍
场所四:商场试衣间——夏天试衣小心露光
场所五:剧院——尤其对试演要严格防范
场所六:展览中心 把拍照手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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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之雁:可拍照手机是一把双刃剑!
拙朴:新问题 
平常时代:该有相应的法规!
sterrys:日本,韩国早已经有大量的可拍照手机在使用,也没有见到他们有什么的“担心”
。如果真的需要制定法律,把人家的做法拿来参考未尝不可。
鱼过冬:科技以人为本!只要用着爽就是好东西!
雨巷:让人晕呀,这飞速行进的时代!它多姿多彩。
苍蝇:鉴于拍照的敏感性,我个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制定标准,手机就是电话,电话就不是照相机,所以禁止手机的拍照功能。对于非要制造和使用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的厂家与消费者,应规定这种手机的持有者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向与他们有接触的他人表明:“请你小心,我的手机可以拍照!”
东风使劲吹:这样行不行?出台国家强制标准:手机启动拍摄功能必须伴有不小于45分贝的语音提示,“现在启动拍摄功能”。
月到中秋:就如不能私藏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一样,对可拍照手机,也不应该随便出售。建议立即停止出售可拍照手机,制订可行措施后再开禁,至少,对购买的要登记造册,严格管理。
交换群:为什么总是有这么多人喜欢把违法者和有违法能力者一样对待呢,真想偷拍的话普通数码相机也一样方便啊,难道全部禁掉?
江城华仔: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不能相提并论。道德不受法律制裁。
专家说法:
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林文行先生称,对彩信手机要一分为二地看,用手机偷拍隐私是个人的素质问题。拍照只是手机的一个附加业务,虽然有一定的隐蔽性,但高科技发展的主流是好的,不能全盘否定。偷拍是道德问题,与手机本无关。
法律界人士称,厂家应当在设置时,让手机拍照受到限制,比如,光线、拍照方式。特别是拍照方式不能与打电话相方式类似,两者必须严格区别开,让人一眼就能够看出,是打电话还是拍照。
编辑:恒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