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是个什么东西?可不可以这样理解这个所谓的新名词,“不打你不骂你,就用感情折磨你!”?中国法学会近日公布的调查显示:中国夫妻冲突多以“精神暴力”形式出现。在一片“
精神 暴力呼唤立法”声中,网友却质疑“‘精神暴力’只注重形式,忽视根源和本质。这样的法学提法,是否欠斟酌?”……
新闻点击:夫妻冲突多以精神暴力形式出现 精神暴力呼唤立法
精神暴力:不打你不骂你,就用感情折磨你?
好先生:精神暴力?现在不是流行这样的说法么:不打你不骂你,就用感情折磨你!
花石头:引申、夸大了暴力的含义。
鱼在水:婚姻就是一双鞋子,舒不舒服,脚知道。同样,是否暴力当事人自知。也许有人还拿这当幸福呢?
白马飞马:应该关注男权问题,中国家庭暴力的特征是男的怕老婆,为什么怕?精神暴力、物质暴力都有,应该好好研究一下!
兵人:可我觉得现在实施精神暴力的多是女性,看看我周围那些男同胞们,兜里有钱不能花,休息天会个朋友还要问丈母娘有没有事要自己做。这些就是在女人精神暴力的摧残下被严重扭曲的男人们,怕老婆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窈窕好淑女:其实安静想想,对外人都那么友好,对自己的家人反倒是刻薄,真是本末倒置。亲戚做不成了至少还能做朋友啊,还值得暴力一下?
精神暴力立法?有没有搞错
网友:“精神暴力”这个名词创新,莫名其妙。立法重在调查立法的必要性。什么鸡毛蒜皮的问题都立法,并不等于与健全法制。相反,遍地条文而无人遵守,将是莫大的悲哀。法律界越来越像广告界,越来越喜欢做秀,越来越淡漠实事求是的务实精神,在名次炒作、翻新上作皮面文章。此风当刹!“家庭暴力”,法律界定、意义索指,都可以很确切。唯独“精神暴力”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既然如此在名次上纠缠,势必有了“精神暴力”,还有“物质暴力”,无论怎么解都说不明白、界定不清“精神暴力”、“物质暴力”。照此下去,是不是还有“超物质、超精神”暴力呢?瞎胡编。“家庭暴力”本来就会给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打岔:如果要来一套细枝末节的死缠烂打,倒不如“精神暴力”和“身体暴力”准确),这是一个问题的两种结果,“精神暴力”只注重形式,忽视根源和本质。这样的法学提法,是否欠斟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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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惠天:暴力,就是诉诸行动的强力伤害。所谓“精神暴力”只不过是一种借代的用词,其含义表示了精神伤害,不能作为严格界定的法律概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而到了人们感情之间的关系就更为复杂,如果用条文进行明确化,那一定是徒劳的,也不具有现实的操作意义。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在公正判决这个基础上进行努力,而不是在具体的条文上一味地细化。大家都去抠字眼,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将被学究们淹没掉。
致中和
:这是一个前所未闻的事物。不过要是提“精神暴力”这样的名词,首先必得在道德上予以立法。“精神行为”毕竟是一种意志产物,要限制意志自由,那么首先要确认哪些意志行为是道德的,虽然这一点是可能的,但是却不可能而此而立法限制某种不道德的或者非法的意志产生。法律只是对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公共行为加以限制,而道德谴责或褒扬的就是人的自由意志以及由此而生的模糊的社会行为(介于法与非法之间的以及法之外的行为),要将人的具体非法行为与人的精神非法行为通过立法区别开来,嘿嘿,真是欲令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了。
鱼过冬
:相对肉体摧残来说,精神摧残造成的后果更严重,这种伤害的阴影有可能伴随受害者终身!在这种情况下,“河东狮吼”型伴侣会大受欢迎,虽然吵闹,但也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比起冷战来好很多,看看前苏联是怎么解体的就知道,前车之鉴啊!
七品百姓:不好界定,也无法取证,但是,很好处理——离婚。在冷眼、冷落、冷谈、冷嘲热讽、咒骂、吵闹中,怎么生活?还是“两场球赛吃鸭蛋——拜拜(败败)”吧。
了得:家庭的功能在不断演变——逐渐由生产、生育、向性娱乐转变;夫妻的满意点也逐渐由物质、生存,向感情、性生活质量转变。精神暴力,适应了白领阶层的追求!温饱人群还是生存条件为主,关注婚内暴力。法律,应当有他的普适性。太脱离国情的法律,不是好现象。欢迎参与讨论
责任编辑;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