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陈云等132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2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陈云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黄克诚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

王鹤寿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书记
1982年9月13日,经中共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并经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第一书记 陈云
第二书记 黄克诚
常务书记 王鹤寿
书记 王从吾、韩光、李昌(土家族)、马国瑞、韩天石
常务委员 李之琏、李正亭、蔡顺礼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增选刘丽英、包玉山为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