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拉共体论坛
2015年01月09日 15:28:00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2015年1月,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开幕式前,习近平亲切会见与会外国领导人及各代表团团长并合影留念。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2012年6月,中方领导人就开展中拉整体合作提出系列倡议,得到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积极响应。同年8月,中国同拉共体“三驾马车”(即现在“四驾马车”的前身)外长建立定期对话制度。2013年以来,习近平主席等中方领导人同拉共体成员国领导人就推进中拉整体合作广泛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2014年1月,拉共体第二届峰会通过《关于支持建立中国-拉共体论坛的特别声明》,为中拉开启整体合作进程奠定了基础。2014年7月,中拉领导人在巴西利亚举行历史性的首次集体会晤,建立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宣布成立中国-拉共体论坛。   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共体)
 
 
  2014年7月,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领导人第一次会晤在巴西利亚举行,来自中国、巴西、拉共体“四驾马车”及部分其他拉美国家的领导人出席。本次会晤由中方倡议,是中拉领导人的第一次集体会晤。中拉领导人围绕“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主题,共叙友谊,共谋发展,共商合作,一致决定建立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中拉论坛部长级会议
  2015年1月,中国-拉共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题是“新平台、新起点、新机遇——共同努力推进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这一论坛是中国和拉共体成员国的政府间合作平台,它的成立也实现了中国与发展中国家整体合作机制的全覆盖。
 
  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同拉共体成员国将围绕双方整体合作和中拉论坛建设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中拉论坛机制设置和运行规则》3个成果文件。《北京宣言》将集中反映双方对推进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政治共识,确定整体合作和论坛建设的总体方向,明确双方深化合作的指导原则。《合作规划》将确定今后5年中拉开展整体合作的重点领域和具体措施,涵盖政治与安全、贸易投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工业、农业、科技人文等。《中拉论坛机制设置和运行规则》旨在为论坛建章立制,将明确部长级会议、中国-拉共体“四驾马车”定期对话、中拉国家协调员会议等协调合作机制,为落实双方政治共识和合作规划提供制度保障。
 
  中拉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将于2018年1月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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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翠莲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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