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化及老龄事业发展概况
【老龄化现状】
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至2011年10月,我国大中城市空巢老年人比例已经达到56.1%。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截至2012年5月,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85亿,截至2012年8月底,全国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数超过1.8亿,其中城乡居民1.16亿人,离退休人员0.7亿。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中国“银发”增长速度之快在世界人口大国发展史上前所未有。“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增加到16%,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障提出严峻挑战,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将大量增加。
【老龄事业发展】
1999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
2009年10月,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正式启动。这是我国从国家层面、战略高度全面审视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项重大国情研究和决策研究。
2011年8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虽然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2010年全国有5700多万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免费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2010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10年末,全国共有各级老年人协会40多万个,参加人数4389万人,其中村(居)老年人协会335480个,乡(镇、街道)老年人协会30413个,市(县)级老年人协会6672个。此外,其他各类老年社团组织共有37193个,参加人数456万人。我国老龄事业实现历史性跨越。
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室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0号)。该《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至2012年3月,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制度。至2012年5月,中国已全面建立了城乡孤老国家供养制度,凡属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均由政府无偿供养。全国已有15个省份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14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2012年6月26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专家表示,中国将通过大幅修改法律,提高1.85亿老年人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水平,从而提升他们的“晚年幸福指数”。
2012年8月16日,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强调,要全面实施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我国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会议决定编制《国家中长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
中国先后加入了国际老年学学会、国际第三年龄大学协会、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国际老龄联合会、国际老龄协会、国际助老会等6个国际性老龄组织。
【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
- 《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 《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 《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
-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延伸阅读】
(责任编辑: 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