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湄公河委员会(简称湄委会)成立于1995年。它不仅可调查和协调湄公河下游水资源的综合开发,而且还根据可持续发展思想,强调对整个湄公河水资源及其相关资源以及全流域的综合开发制定计划并实施管理。
湄委会由3个常设机构组成:理事会、联合委员会和秘书处。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1名部级官员参加,有权作出政策性决定,每年至少举行1次理事会会议。联合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派1名厅级官员参加,具体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联合委员会全体会议。秘书处向理事会和联合委员会提供技术和行政性服务,负责湄委会日常工作,并接受联合委员会的监督。
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泰、柬、老、越4国就曾有开发湄公河流域的愿望,并在当时联合国有关机构的支持下于1957年成立了湄公河委员会,负责促进、协调和监督该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后来,该委员会因各种原因中断了活动。
1995年4月5日,泰、柬、老、越4国部长级代表在泰国清莱府举行会议,一致同意恢复成立中断多年的湄委会。中国和缅甸代表作为观察员参加了会议。1996年,中国和缅甸成为湄委会对话伙伴,并定期参加湄委会与两国举行的对话会。
2010年4月5日是湄委会恢复成立15周年。15年来,湄委会作为湄公河次区域重要的国际河流流域组织,在协调湄委会成员国在湄公河流域开发、防洪减灾、环境保护、航运贸易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十分重视与湄委会的关系,与湄委会连续开展了14次年度对话。通过对话,双方互信不断增强,交流与合作日益加深。
【湄公河委员会秘书处】
2009年11月,湄公河委员会4个成员国越南、老挝、柬埔寨和泰国商定,取消每5年变更秘书处办公地点的做法,并在万象和金边设立永久秘书处。其中湄公河委员会秘书处的主要管理、规划部门保留在万象,部分部门迁到金边并与该委员会洪水管理机构联合办公,旨在节省开支、提高工作效率和各项工作的持续性。2010年8月26日,湄公河委员会金边秘书处成立仪式在金边举行,至此,湄公河委员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和老挝首都万象都设立了秘书处,两个秘书处将在合作的同时负责分管不同领域的工作。
【湄公河委员会峰会】
2010年4月5日,湄公河委员会首届峰会在泰国海滨城市华欣举行,4个成员国泰国、柬埔寨、老挝和越南的政府首脑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发表了《华欣宣言》。中国、缅甸作为两个对话伙伴参加了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