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说,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2015年国家能源局将采取七大措施推动能源革命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主 任:李克强
副主任:张高丽
委 员(20人):
国务院副秘书长肖捷
中央财办主任刘鹤
外交部部长王毅
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科技部部长万钢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安全部部长耿惠昌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
水利部部长陈雷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
国资委主任蒋洁敏
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王冠中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吴新雄
国家能源委员会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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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序 |
时 间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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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
2010年4月22日 |
听取能源委办公室关于当前能源形势与工作任务的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