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联合国第三十一届大会讨论了经社理事会提出的一份关于举办国际儿童年的报告,决定一九七九年为国际儿童年。当年参加大会的中国代表投了赞成票。
一九七七年七月十日,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领导下,成立了儿童年秘书处,负责具体联系和宣传等工作,菲律宾的阿尔巴达·林夫人任特别代表。同年二月和十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先后致函一百五十三个国家的外长,邀请各国政府参加国际儿童年的活动。截至一九七八年六月,已有一百个国家参加并成立了专门机构组织国际儿童年的活动。参加国际儿童年活动的国家,一般都组织一个全国委员会或指定一个机构领导本国国际儿童年的活动,并根据各国具体情况,制定本国的活动计划。
根据联合国的决议,举办国际儿童年活动的主要目标是促使所有国家重视儿童问题,并要求它们根据本国情况,大力发展本国的儿童保护、教育和福利事业。
联合国不举行有关儿童年的国际会议,只是在一九七八年和一九七九年两届联合国大会上讨论国际儿童年的问题。一九七八年讨论的主要是各国筹备儿童年活动的情况;一九七九年将专门讨论国际儿童年的活动和儿童问题。各国代表将向大会报告本国进行国际儿童年活动的情况。
此外,联合国所属机构分别发起一些国际性活动,配合国际儿童年活动。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机构联合举办国际绘画比赛、万国邮票联盟号召各国发行国际儿童年纪念邮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