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综合规划

2008年10月,由苏、鲁、皖、豫四省20个地级市组成的淮海经济区第二十一届市长会议暨区域农副产品物流发展与合作论坛举行。
2008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在2009年做好做好巢湖、滇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修改和论证,做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和太湖等重点流域综合规划的完善和编制。
2011年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范围,包括尚未纳入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长江干流、长江口、汉江中下游、洞庭湖和鄱阳湖等5个控制区,涉及8个省(区、市)的408个县,流域面积63.3万平方公里。
【京津冀一体化】
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规划》明确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区域定位,并将对产业布局、产业转移对象进一步明晰。7月11日,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表决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会议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北京2300万的人口控制目标,这是必须坚决守住的底线。要聚焦通州,深化方案论证,加快北京市行政副中心的规划建设,2017年取得明显成效。中共北京市委全会决定,贯彻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未来将聚焦通州,加快“市行政副中心”建设。
北京将在通州建设行政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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