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教育的特点
1.课程编制灵活,重基础,重启发。香港高等院校授课一般都没有统一的教材讲义,教师授课时注重启发,只讲基本概念,指导学生阅读有关文献,撰写论文和从事实验研究。学生都参与小组导修课,在导师的带领下,讨论课题,交流思想。各学院普遍采用学分制和选修制,让学生修读广泛的科目,包括文化、社会、文学、哲学等,有的学校还设有“香港社会”和“当代中国”等课程。
2.管理方面享有高度的自主权。香港的高校均根据《大学条例》或《学院条例》治理学校,成为相对独立的自治团体。按规定,港督是“当然校长”,而执掌行政实权的校长则由校董会自主聘任。此外,课程内容、学术研究计划与要求水准,选录学生,经费分配都完全由学校自主决定。
3.实行开放办学。香港的高等院校均在世界范围内招聘教师,并与国际学术组织保持联系、相互交流,以保证自己的水准获国际承认。
4.政府公立院校实行统一入学考试制度。
香港的高等院校分类
香港称高等教育为专上教育。是培养高级行政管理人才、学术研究人才和有特殊技术的专业人才的学校教育。
与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香港的大学比较少,高等教育普及率较低。但一般高等院校的经费都比较充足,设备先进,教学水平也比较高;而且各院校都设有几个或者几十个研究中心、科技中心,进行多种专项研究,许多研究成果在东南亚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香港的专上教育院校按行政管理、经费来源及学历认可资格,可划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由“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拨款资助,行政上完全独立自主的公立院校,如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和岭南学院等。
第二类是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认可,行政及经费完全独立自主的学院,如树仁学院。
第三类是只能颁授专业文凭的学院,如4所教育学院和8所工业学院,以及香港演艺学院、恒生商学院、香港体育学院。
这三类院校所颁授的学历文凭及学位,均为香港政府承认或认可,亦获世界各地广泛承认。
第四类是向台湾教育部注册的10余所私立专上院校。此类院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不被香港政府所承认。
这些专上学校在培养人才的层次结构上,担负着不同的任务。综合性大学,训练具有大学学位的专门人才,并着重开展比较尖端的研究工作,担负发展科学和文化的任务,输送较高层次的管理和专业人才;理工学院侧重于应用科学和高级技术训练,与香港的工商业发展紧密配合,培养技术人才;教育学院和工商师范学院负责培养小学和初中的教师;工业学院培养技术员和技工,保证生产第一线技术人员的质量。香港政府按照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调整各层次的学额,从总体上保证一个配套的、比较协调的高等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