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983年7月25日,外交部副部长姚广率中国政府代表团与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为首的英国政府代表团在北京就中英香港问题第二阶段会谈举行第二次会议。新华社发 |
1993年7月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成立。
1993年11月26至27日,中英举行香港问题第十七轮会谈,英方单方面宣布中断谈判。
1993年12月10日,港英当局将其部分“政制方案”的立法草案刊登了宪报。
1993年12月11日,李鹏总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英方单方面停谈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理所当然地应由英国政府承担。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会影响中国政府恢复行使香港主权,维护香港稳定繁荣的决心和信心。
1993年12月15日,港英当局在中英两国政府还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有关香港1994/95年选举安排的部分立法草案提交香港立法局讨论。
1993年12月16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说,中国政府重申,在中英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香港立法局讨论通过的有关1994/95年选举的任何立法,中方都不予接受,据此产生的任何机构都不能过渡到1997年6月30日之后。
1993年12月29日,中方通过外交渠道正式向英方表明:如英方真诚愿意恢复谈判,只有在英方撤回已提交立法局审议的“部分政改方案”才有可能。
 |
|
1985年5月27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前右)同英国驻华大使伊文思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批准书。
新华社发 |
1993年12月3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方关于中英谈判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并无改变。谈判的大门是敞开的,关键在于英方的态度。
1994年5月2日,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正式发行港币新钞票。
1994年5月26日,第三批港事顾问聘书颁发仪式在北京举行,共49人。
1994年6月21至30日,中英联络小组第29次会议在港举行,会议就香港军事用地未来使用安排问题达成协议,并发表了新闻公报。
1994年7月7至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4年8月24至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决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
1994年10月4日,中英关于香港新机场财务协议在香港签字。
1994年11月1日,英皇家海军三艘巡逻舰离港,结束在添马舰威尔斯海军基地历史。
1994年11月4日,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机场委员会在香港签署会议纪要,中英双方就香港机场总体财务问题正式达成协议。
1994年11月9日,中港两地高级警务人员在港商讨合作打击罪案问题。
1994年12月8至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994年12月14日,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31轮会谈在英召开。
1995年1月11日至1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政务专题小组在北京召开第13次会议,讨论首届政府机构和主要官员的范围问题。
 |
|
1983年4月,邓小平和廖承志 共商统一祖国大计。 |
1995年1月13日至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经济专题小组在北京召开第12次会议。讨论了港英政府的“香港未来铁路发展策略”、香港与内地大型基建协调以及如何加强与香港各界联系等问题。
1995年2月9日:港英当局宣布将承认两岸大专院校毕业文凭。
1995年4月28日:国务院和新华社香港分社聘任第四批香港事务顾问45名。
1995年6月9日: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专家会议就设立香港终审法院问题达成共识。双方代表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协议。协议共有5点。
1995年6月22日至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在北京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预委会主任代表国务院宣布了中央人民政府确定的处理“九七”
后香港涉台问题的七条基本原则和政策。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有关事宜的建议》。
1995年10月16日:国务院港澳办宣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样本的设计和制作工作已经完成。香港特区护照采用一种形式,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1995年11月15日:中国外交部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一事发布公告。中国将自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1995年11月30日:中国政府官员与香港政府高级公务员在香港举行首次非正式聚会。
1995年12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这是预委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
——李鹏在招待出席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委员时说,香港问题要坚持三条:一、“一国两制”;二、“港人治港”;三、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1995年12月28日,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有150位香港和内地的各界人士被任命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