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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谈钓鱼岛问题、东海问题及琉球问题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 日本著名学者:日本窃取钓鱼岛 一位德籍好莱坞导演眼中的《钓鱼岛真相》
2015年7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就日本公布中国东海油气开发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日方的作法是有意制造对立,对管控东海局势、推动两国关系改善不具有任何建设性意义。 >>
2015年7月7日,对于日方抗议中方在东海推进新天然气田开采的相关设施建设,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回应说,日方提出所谓“抗议”没有任何道理,中方不接受日方的无理要求。 >>
2015年4月9日,针对近来个别国家对中国在南海岛礁的维护和建设作出消极评价,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有关建设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合情、合理、合法,不影响也不针对任何国家,无可非议。 >>
2015年4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日本断章取义、割裂历史,不能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2014年9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中国政府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国家领土主权。日本的任何示强行动吓唬不了谁,也无助于解决问题。中方希望日方拿出诚意和实际行动,为妥善解决问题做出实实在在的努力。 >>
2014年8月2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方已全部命名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日本对包括中国钓鱼岛附属岛屿在内的158个无名离岛的命名是非法和无效的。 >>
2014年5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有关言论答记者问时表示,希望日方正视历史,尊重事实,不要再搬弄是非,混淆视听,以实际行动做有利于地区和平稳定的事情。 >>
2014年4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无论日方如何变换手法宣传自己的错误立场,都改变不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客观事实。 >>
2013年12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日本领导人妄评我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答记者问,对日本领导人利用国际场合发表恶意中伤中国的言论表示强烈不满。 >>
2013年11月24日,就日本对我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提出交涉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方有关举措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也是完全正当的。日方对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毫无道理,是完全错误的,中方坚决反对。秦刚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我们要求日方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
2013年10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中方敦促日方停止刻意渲染外部威胁,向国际社会认真说明其扩充军备的真实意图。 >>
2013年10月26日,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就有关涉日问题表示,日方有关好战言论纯属蓄意挑衅。中国军队飞机包括无人机在东海有关海域的正常训练和飞越活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日方若击落中国无人机 我将果断反击,一切后果由肇事方承担。 >>
2013年10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日方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宣传其非法主张,都无法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客观事实。 >>
2013年7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钓鱼岛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 >>
2013年7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中方对日本领导人涉及历史认识问题的相关言论感到震惊。日方所谓的钓鱼岛“现状”从一开始就是非法和无效的,中方从来没有承认和接受过。 >>
2013年6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希望日方深刻反省自己在历史上的侵略罪行,走和平发展道路。>>
2013年6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本方面去年以来的所作所为背弃和破坏了中日之间曾就搁置钓鱼岛争议达成的谅解和共识,这是导致当前钓鱼岛局势紧张的根源。>>
2013年5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冲绳和琉球的历史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中国政府在有关琉球问题上的立场没有变化。
2013年5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完全符合相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2013年4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针对日本右翼分子非法进入钓鱼岛海域寻衅滋事,外交部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据报道,日本右翼分子23日搭乘渔船进入钓鱼岛海域。>>
2013年2月25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不管日方如何狡辩,都掩盖不了其非法侵占中国领土钓鱼岛的事实。>>
2013年2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发表对华示强言论答问时说,中方对日本领导人公然发表歪曲事实、攻击抹黑中国、煽动中日对立的言论表示强烈不满,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2013年2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后表示,中方严肃要求日本就首相安倍晋三相关言论立即做出澄清和交代。据报道,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当日启程访美前接受《华盛顿邮报》采访时称,同日本和其他亚洲邻国的冲突是中国根深蒂固的需求。日本将阻止中国“掠夺他国的领土”。>>
2013年2月8日,在回答记者问及“中方关于火控雷达瞄准日舰机事不符合事实”以及日方的言论时,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说:“希望日本方面不要再搞小动作,回到对话解决问题的正确轨道上来。” >>
2013年1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回答关于日本首相希望与中方打开对话窗口的提问时表示,希望日方与中方相向而行,以实际行动为此做出努力。>>
2013年1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方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意志和决心坚定不移。同时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磋商解决领土争端。>>
2013年1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突出军事色彩,制造紧张气氛的做法,同本地区各国通过对话和平解决争端的潮流格格不入。>>
2013年1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中日关系答问时说,当前的关键是日方在解决钓鱼岛问题上拿出诚意。>>
2013年1月8日,针对日本就中国海监船驶入钓鱼岛海域向中方提出抗议和交涉一事,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不接受日方所提抗议和交涉。>>
2012年12月25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对日本出动航空自卫队飞机拦截中国海监飞机高度关注和警惕,已对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2012年12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日本将建钓鱼岛专门队伍以及日本新任驻华大使木寺昌人即将履新时说,中方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意志和决心坚定不移,希望日本新任驻华大使积极致力于改善中日关系。>>
2012年11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日本外相有关钓鱼岛问题的言论答问时强调,中方从来不承认、不接受日方对钓鱼岛的非法占据和所谓“实际管控”。中方一直强调日方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所谓“存在”和“管控”是非法、无效的,中方绝不会接受。 >>
2012年11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达赖喇嘛在日将钓鱼岛称为“尖阁列岛”时表示,达赖为达到分裂祖国的政治目的不惜与日本右翼反华势力沆瀣一气,他的所作所为为中国人民所不齿。中方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为达赖从事反华分裂活动提供平台和便利。>>
2012年11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坚决反对任何有损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
2012年10月26日,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举行中外媒体吹风会,就钓鱼岛问题和中日关系阐述了中方立场和主张,并回答记者提问。张志军表示,钓鱼岛原本不是问题,也不存在什么主权争议。由于1895年日本非法窃取和霸占了钓鱼岛,才出现了问题,形成了争议。无论从历史还是法理角度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2012年10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日本副首相涉钓鱼岛言论答问时表示,中方一贯主张双方通过对话谈判妥善解决和管控钓鱼岛争议。
2012年10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驳斥了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有关中方对钓鱼岛主权主张不成立的说法,称其用断章取义的材料试图支撑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完全是强盗逻辑”。18日,洪磊敦促日本方面认真思考怎样与邻国和睦相处。
2012年10月10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本方面必须正视现实,承认钓鱼岛争议。>>
2012年9月27日,外交部长杨洁篪率团出席第67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言时,阐述了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严正立场。
2012年9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日本首相野田佳彦联大记者会涉钓鱼岛言论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对日本领导人在钓鱼岛问题上顽固坚持错误立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他说,一个战败国却要霸占一个战胜国的领土,岂有此理?!>>
2012年9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方应打消幻想,切实纠正错误,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回到谈判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正确轨道上来。>>
2012年9月25日,正在纽约参加第67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的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应约会见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就钓鱼岛问题表明严正立场。杨洁篪指出,日方对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施所谓“国有化”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严重挑战,中方绝不容忍日方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中国将继续坚决采取措施维护领土主权。>>
2012年9月25日,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与日本常务副外长河相周夫在北京举行钓鱼岛问题磋商,双方坦率深入交换了意见。张志军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中方绝不会容忍日方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单方面行为。>>
2012年9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日方人员非法登上钓鱼岛发表谈话说,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中国政府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
2012年9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方将保持同日方在各个层级的沟通,继续向日方阐明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严正立场。
2012年9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各地近日发生的涉日抗议示威时表示,日本政府应正视中方的严正要求和中国人民的正义呼声,切实停止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同时,中方依法保护外国在华机构和人员的安全,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2012年9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日本右翼分子登上钓鱼岛活动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向日方提出了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对纵容右翼分子的行为做出解释。同一天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国政府的有力举措有效抵消了日本非法“购岛”产生的法律后果。>>
2012年9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指出,日方不应采取躲避或掩盖责任的态度,中国人民对日本政府非法“购岛”的行径举国一致坚决反对。>>
2012年9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其周边海域是中国的管辖海域。中国海监船赴相关海域开展巡航执法,是正常执行公务,无可非议。>>
2012年9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国政府针对钓鱼岛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定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举国上下对日本方面的错误行径无不义愤填膺,坚决支持中国政府提出的正义要求和采取的有力举措。
2012年9月12日,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在东京表示,日本政府不会撤销购买“尖阁诸岛”(即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三个岛并“收归国有”的决定。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说,日本方面不要一错再错,应该悬崖勒马,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回到双方达成的共识和谅解上来,回到谈判解决钓鱼岛争议的轨道上来。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13亿中国人民感情的严重伤害,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划定并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相关做法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012年9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中国政府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中方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
2012年9月3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日本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非法无效的,中国坚决反对。
2012年8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企图以通过决议的方式强化其立场的做法是非法和徒劳的,改变不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洪磊还对日本领导人公开发表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言论表示强烈不满。
2012年8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就日本右翼分子登上钓鱼岛(图)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对此表示强烈抗议,敦促日方停止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
2012年8月15日,对于香港“保钓”船只前往钓鱼岛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要求日方不能有任何危及中方人员、财产安全的作法。后据媒体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以“非法入境”嫌疑抓扣了14名中国香港“保钓”人士。当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傅莹在对日方提出严正交涉时重申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主权的立场,要求日方确保14位中国公民的安全并立即无条件放人。8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的任何单方面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日方在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抓扣14名中国公民及所乘船只,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在拦截中方船只过程中,日方舰船采取了夹击等危险行动,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和抗议。
2012年7月27日,针对日本首相称必要时将考虑在钓鱼岛动用自卫队的言论,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方已对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极不负责任的言论”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2012年7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已于分别在北京和东京针对日方有关“购买”钓鱼岛动向提出严正交涉。>>
2012年7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就日本政府拟“购买”钓鱼岛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的神圣领土决不允许任何人拿来买卖。>>
2012年6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中方要求日方停止在钓鱼岛制造新的事端,以实际行动维护中日关系大局。日本东京都议会8名议员25日前往钓鱼岛考察渔业和岛屿状况。>>
2012年6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在例行记者会上说,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据报道,包括部分国会议员在内的数十名日本各界人士近日赴钓鱼岛海域活动。>>
2012年5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就东京都政府发起全民捐款购买钓鱼岛活动答问时表示,日本一些政客的小动作改变不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
2012年5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重申,日方无权在钓鱼岛问题上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
2012年4月17日,针对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称东京都政府将从私人手中收购钓鱼岛的报道,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表示,日本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都不能改变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
2012年3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任何单方面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2012年3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表示,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任何“公务”。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2012年3月3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日本公布对钓鱼岛附属岛屿的命名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坚决反对日方对钓鱼岛附属岛屿命名。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的任何单方面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无论日方对钓鱼岛附属岛屿命什么名,都丝毫改变不了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
2012年2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方要求日方立即停止在东海争议海域进行单方面调查活动等有关举动,避免损害中方权益。>>
2012年2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反对任何一方在东海争议海域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 >>
2012年1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说,中方已就日方拟对钓鱼岛附属岛礁命名事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2012年1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就日本将在年内完成对钓鱼岛附近的七座岛屿等离岛的命名工作发表评论称,中方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2012年1月3日,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日本右翼分子登上钓鱼岛一事表明严正立场。他指出,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捍卫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
2011年9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说,中方有关船只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正常海洋科考是行使中方正当主权权利。>>
2011年7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表示,日方在钓鱼岛事件上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2011年7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说,中方已就日本渔船赴钓鱼岛海域作业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立即将渔船撤离相关海域。>>
2011年6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就钓鱼岛问题表明立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采取的任何措施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2011年5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说,在5月22日中日外长会晤中,外交部长杨洁篪外长重申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主权的立场,重申了中方在东海问题上的有关主张。>>
2011年2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表示,日方无权向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方船长提出所谓的赔偿要求。>>
2010年12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日本冲绳县石垣市议会通过涉钓鱼岛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任何人侵犯中国钓鱼岛领土主权的图谋都是徒劳的,无效的。>>
2010年12月10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日本两名地方议员登上钓鱼岛附属岛屿的行径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
2010年11月1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说,中方渔船在钓鱼岛海域同日本巡视船碰撞的录像不能改变事实真相,不能掩盖日方行为的非法性。>>
2010年10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日在钓鱼岛问题上根本不存在所谓“密约”(即日方不拘留登钓鱼岛的中国公民,中方承诺制止保钓船只靠近钓鱼岛)。马朝旭指出,有关说法完全是造谣中伤,用心险恶,不仅误导民意,而且进一步损害了中日政治互信。日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政府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立场历来是明确的、坚定不移的。>>
2010年10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回答记者关于日本国会议员近日对钓鱼岛进行了所谓“空中视察”的提问时表示,日本国内一些人破坏中日关系的图谋是“不可能得逞的”,中方已就此向日方表明了严正立场。>>
2010年10月1日,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表示,希望日方同中方一道,共同维护两国关系大局。中方愿再次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民渔船,并执意履行所谓国内法程序,是荒唐、非法和无效的。 >>
2010年9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希望日方从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以实际行动维护两国关系的大局。姜瑜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方渔民渔船,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和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
2010年9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希望日方采取切实措施为修补中日两国关系做出积极努力。姜瑜在回答中国渔政执法船在相关海域巡逻的问题时说,钓鱼岛附近海域是中国渔民传统作业渔场,中方派遣渔政执法船是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的渔业管理活动,目的是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证中国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希望日方停止对中方渔政执法船的跟踪、干扰行为。”>>
2010年9月25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答记者问时表示,日方的行径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和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中方当然有权要求日方作出道歉和赔偿。
2010年9月25日,被日方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乘中国政府包机安全返抵福州。外交部部长助理胡正跃、福建省副省长洪捷序到机场迎接。当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2010年9月7日,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15名渔民和渔船,并将船长扣押至9月24日。对这一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中国公民人权的行径,中国政府表示强烈抗议。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对中国渔民渔船的扣押、调查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日方必须就此次事件向中方作出道歉和赔偿。”
2010年9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目前日方仍非法扣押着中国渔船船长,这是当前中日关系的突出障碍。日方应采取切实行动消除这一障碍。>>
王光亚就日方决定继续非法扣押中方船长提出严正交涉
2010年9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中方认为当务之急是日方应立即停止所谓“司法程序”,使被非法抓扣的中方船长能够尽快安全返回。姜瑜重申,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方的立场是非常明确的。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一事实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中方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和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2010年9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说,中国政府包机13日安全接回被日方非法抓扣的14名中国渔民。被日方非法抓扣的渔船也于13日上午启程返航。姜瑜说,目前日方仍非法扣押中国渔船的船长。中方再次强烈敦促日方立即予以放还。>>
2010年9月12日凌晨,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就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船和船员紧急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郑重表明中国政府的重大关切和严正立场,敦促日方不要误判形势,作出明智的政治决断,立即送还中国渔民和渔船。当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日方对中国渔船进行模拟取证事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坚决反对日方对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进行任何形式的所谓调查。>>
2010年9月10日,外交部长杨洁篪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船和渔民提出严正交涉和抗议,强调中国政府捍卫钓鱼岛主权和本国公民权益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要求日方立即无条件放回包括船长在内的全体中国渔民和渔船。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日方拘留中国渔船船长表示强烈不满和严重抗议。
2010年9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日方对在该岛海域作业的中国渔船适用日本国内法是荒唐、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决不接受。>>
2010年9月8日,外交部部长助理胡正跃奉命召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对日方在钓鱼岛海域抓扣我渔船事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日方立即放人放船,并确保我方人船安全。>>
2010年9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中方对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海域同中国渔船相撞的事件表示严重关切,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宋涛奉命约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在钓鱼岛海域拦截中国渔船事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非法拦截行动。
2010年5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就日方涉钓鱼岛言论答记者问时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2010年5月4日,中日双方就东海问题举行首轮司长级接触。双方就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认为这一接触是有益的,并同意继续保持接触,共同努力。>>
2010年3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日本官员有关钓鱼岛问题言论答记者问。秦刚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2010年2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表示,希望日方能够为中日双方在东海问题上落实有关共识创造有利气氛和条件。>>
2010年1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就春晓油气田开采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利。中方将坚定维护在东海的正当权利。>>
2009年7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美国会议员有关钓鱼岛问题言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人都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2009年2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表示,中方已就日美官员关于钓鱼岛适用于日美安保条约的言论,向日方再次提出严正交涉,并要求美方就相关报道作出澄清。>>
2009年2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就日本领导人关于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言论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已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2009年2月10日,外交部亚洲司负责人奉命就传日本在钓鱼岛海域常驻可搭载直升机巡视船事向日本驻华使馆官员提出严正交涉。该负责人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如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采取升级举动,中方将不得不作出强烈反应,日方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2009年2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日本应立即停止任何加强对钓鱼岛实际控制的举动。>>
2009年1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所谓中方“单方面”开发“天外天”油气田的问题时表示,希望日方不要曲解中日双方达成的东海问题原则共识。>>
2009年1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所谓中方“单方面”开发“天外天”油气田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天外天”等油气田位于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中方对有关油气田进行开发活动是行使中方固有的主权权利。>>
2008年12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中国海监船在钓鱼岛海域活动的问题表示,中方不认为在中国管辖海域开展正常的巡航活动有何“挑衅”可言,至于中方何时再派有关海监船去巡航,应由中方决定。>>
2008年7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方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日两国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存在争议是客观事实,我们主张通过谈判来解决这一问题。>>
2008年6月30日,外交部亚洲司负责人奉命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官员,就日方不顾中方严正交涉和反对,放任部分国会议员前往钓鱼岛上空进行所谓“空中视察”事提出抗议。该负责人强调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要求日方停止侵犯中国主权的活动,并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08年6月24日,外交部长杨洁篪就东海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海油负责人谈中日东海合作
2008年6月19日,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强调,春晓油气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中国企业根据中国法律吸收日本企业投资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与中日两国就解决东海问题所提出的共同开发是两回事。
2008年6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发表谈话:中日双方经过认真磋商,同意在实现有关海域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在东海选定适当的区域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 中日此次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并就共同开发第一步达成谅解,是双方为落实两国领导人关于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重要共识而采取的重要步骤,也是双方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互利双赢的成果。上述成果的取得,有利于东海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中日加强在能源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有利于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2008年6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再次表示,中国政府对日本船只在钓鱼岛海域撞沉中国台湾船只表示十分关切,并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她重申,我们要求日方停止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非法行动,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08年6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日双方就东海问题有关协议达成一致后将适时对外发表。我要强调的是,双方将按照两国领导人关于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重要共识,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有关结果将是互利共赢的。我愿重申,中方在东海有关问题上的一贯主张和立场没有变化。春晓油气田完全在中国的主权权利范围内,与共同开发无关。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中方不承认所谓“中间线”的立场没有变化。>>
2008年3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说,日方媒体关于东海问题中日双方立场的报道“完全不符合事实”。中方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同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中日双方应首先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分歧。目前中日双方都认为,应从两国关系大局出发,积极探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问题,这对双方都有利。>>
2008年1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问题时说,中方愿与日方共同努力,按照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的共识,继续就东海问题保持积极磋商。>>
2007年12月25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答记者问时强调,双方在东海问题上存在着分歧,在磋商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中方一贯以积极、务实的态度来对待东海问题磋商,愿继续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五点共识,与日方坚持平等协商,努力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希望日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争取使东海问题尽早得到妥善解决。>>
2007年111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刚刚结束的又一轮中日东海问题磋商过程中,中方充分表达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分歧,实现共同开发的积极态度和诚意。中方愿意继续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五点共识的有关原则和精神,推进磋商进程,为维护东海稳定、实现共同开发做出积极努力。我们希望日方同中方一道朝着这个目标共同努力。>>
2007年11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将继续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积极务实的态度进行中日东海问题磋商,并且希望日方也为此作出努力。>>
2007年10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中方一贯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参与东海磋商,也提出了合情合理的建议。磋商迄未取得实质进展,责任不在中方。日方对中方的指责是毫无道理。>>
2007年10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中方将根据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继续以积极务实的态度,推进东海问题磋商进程,争取早日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东海共同开发的方案。希望日方也为此做出相向努力。>>
2007年5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温总理访日期间,两国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两国领导人就东海问题达成了五点重要共识,其中包括双方坚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作为最终划界前的临时性安排,在不损害双方关于海洋法诸问题立场的前提下,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较大海域进行共同开发等内容。关于所谓“中间线”问题,中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非常清楚,没有变化。所谓“中间线”是日方单方面的主张,中国从来没有接受过,今后也不会接受。中方不会接受以“中间线”为前提讨论共同开发。>>
2007年4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中方愿在能源领域借鉴日方的经验,加强同日方的合作。>>
2006年3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钓鱼岛及其附近的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以所谓“钓鱼岛是日本领土”为前提,不接受中方的方案,是站不住脚的。关于春晓油气田开发,我们多次阐明了立场。春晓油气田开发是在与日本没有争议的中国近海进行的,是行使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在东海磋商中,中方也反复地向日方表明了这个立场。日方在去年第三轮东海问题磋商中提出的方案是以日方单方面主张为出发点,中方不能接受。“中间线”是日方单方面主张,中方从来没有接受,今后也不会接受。中方不接受以所谓“中间线”为前提讨论共同开发。……我们在磋商中所提出的有关方案是符合东海实际情况的,是合情合理的,体现了我们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和以协商方式解决争端的态度。我们也希望日方能对中方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
2005年9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关于“天外天”油气田问题,中方是在没有争议的中国近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我们愿与日方继续通过对话,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以维护东海局势的稳定。>>
2005年9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方的立场是明确的和一贯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日双方在钓鱼岛归属问题上存在争议,我们主张通过谈判妥善解决问题。>>
2005年7月15日,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崔天凯就日方侵犯中国东海主权权益提出强烈抗议 >>
2005年5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7条规定,“沿海国可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中国有关气田包括春晓气田的开发完全是在中国近海,而且这些近海也是与日方无争议的,是行使自己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中方的立场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东海开发是中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主权范围内所进行的活动,中国完全有权利这样做。>>
2005年5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律依据。日本方面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都是非法和无效的,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坚决不能接受。>>
2005年4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中日双方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存在争议,我们一直主张双方通过外交谈判来解决。日方无视中方的正当立场,试图将其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强加给中方,中方从未承认,也不会承认。日方的上述举措是对中方权益及国际关系准则的严重挑衅。中方目前在东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是在无争议的中国近海进行的,是行使正常的主权权利。我们希望通过协商加以解决,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倡议,希望得到日方的积极回应。>>
2005年3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中日之间关于冲之鸟礁石的争议在于它的专属经济区问题,而不是该礁本身的问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的规定,岩礁不具备主张专属经济区的条件。公约的具体条文主要有两句话。第一、岛屿应是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第二、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两条是公约的原文,构成一个完整的概念。日方对冲之鸟礁可以主张的海域的性质和范围有不同认识,我们认为双方应该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
2004年12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就日本交涉我考察船进入“冲之鸟岛”附近海域事答记者问 >>
2004年7月7日,外交部副部长王毅就日方在东海进行海洋资源调查提出严正交涉 >>
2004年3月25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和法律问题,如果我在这里用两三个小时向大家介绍,时间恐怕不够。我推荐你看一篇文章,发表在1996年10月18日的《人民日报》上,题目是《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 ,这篇文章全面详实地阐述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由来、法律依据、国际文件和中国政府的态度。>>
2004年3月25日,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就我公民登钓鱼岛遭扣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
2004年2月10日,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谈钓鱼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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