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谈中俄经贸关系
2007年3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中俄能源合作是两国合作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和俄罗斯都是能源大国,两国就能源领域开展互利合作,不仅符合各自利益,也有利于国际能源市场安全与稳定。>>
2006年4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中国与俄罗斯是友好邻邦,也是战略协作伙伴,双方在能源领域有很强的互补性,加强两国之间的能源合作符合双方共同的利益,是互利双赢的。在能源合作问题上,无论是中国领导人访问俄罗斯,还是普京总统对中国进行的访问,都达成了一系列重要的共识。这些共识还体现在上次普京总统访华期间两国发表的联合声明之中。我们也将继续从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高度和长远的角度进一步同俄罗斯加强在这个领域的合作。也希望双方有关的部门和企业就此进行深入的探讨,共同尽快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中俄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是非常广阔的,不仅包括上游开采,也包括在下游的油气加工和石化领域,我们愿意同俄罗斯探讨如何加强能源领域的安全,保证能源供给的安全,以及在全球石油市场上如何共同维护一个稳定、合理的石油价格。此外,在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方面我们也愿意同俄罗斯加强合作。>>
2006年3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中俄有着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俄间的合作是全方位的,包括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双方对加强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有共同的意愿,也有共同的利益。此外,我还要强调一点,中俄能源合作是互利双赢的,符合双方各自的利益。 >>
2005年3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中方一贯主张,应历史和客观地看待中俄民间贸易问题,双方企业均应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俄“灰色清关”问题是中俄贸易秩序不规范的症结,双方应在业已建立的中俄规范双边贸易秩序工作组机制内,通过磋商妥善解决,特别是俄应加大力度打击俄非法清关公司。>>
2005年1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能源合作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双方互利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国政府和领导人,以及双方有关部门对能源领域的合作高度重视,一直在探讨各种各样的合作方案和计划。我们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两国在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能够扎扎实实地有所进展。>>
2003年8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俄原油管道项目是两国政府公开承诺的合作项目,是双方能源和经济技术合作的重点项目之一。
中俄原油管道项目互利互惠,也是按照国际合作惯例进行的,不损害第三国的利益。>>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