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
2007年12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愿同其他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加强沟通和磋商,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继续做出建设性努力。>>
2007年12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说,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符合包括中美双方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希望有关各方继续致力于通过外交努力,为重启谈判创造条件,保持对话进程。中方将继续与包括美方在内的其他有关各方保持沟通协调,以建设性的态度参与有关的讨论,为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2007年11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希望伊朗方面履行安理会有关决议,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加强合作,尽快全面解决未决问题。
他表示,中方一贯致力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一直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劝和促谈,推动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中方积极而负责地参与安理会有关决议的磋商,并严格履行有关决议。中方为妥善解决伊核问题所作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
2007年11月13日,伊朗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在德黑兰总统府会见了外交部长杨洁篪。杨洁篪说,中方认为伊方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赞赏伊方多次表示无意发展核武器,并开展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中方同时主张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支持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并希望伊方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与欧盟方面的接触能取得进展。中方还希望各方显示灵活,为推动伊核问题的和平解决作出努力。>>
2007年11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回答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提问时说,我们对有关事态发展表示关注,也要求伊朗方面能够积极回应和重视国际社会的关切和呼声,能够采取克制,并且在对话和接触方面能够表现出灵活的态度。>>
2007年11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表示,美国国防部长盖茨访华期间与中方就伊朗核问题交换了意见,中方愿同有关各方保持磋商和协调,推动伊核问题朝着和平解决的方向发展。>>
2007年11月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说,关于伊朗的核问题,中国主张要维护现行的国际不扩散体系,主张通过外交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伊朗核问题。他表示,中方支持伊朗方面同国际原子能机构进一步加强沟通和磋商,中方也支持伊朗同欧盟就伊朗核问题进行接触,推动伊朗核问题朝着和平解决的方向发展。>>
2007年10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回答记者关于以色列外长利夫尼日前表示希望中国能支持对伊朗实施新制裁一事的提问时表示,中方一贯主张在国际关系中不应动辄使用制裁,通过外交谈判解决伊朗核问题是最佳选择。>>
2007年9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说,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是最佳选择,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她表示,中方历来主张国与国之间相互尊重,通过对话协商增进互信,缩小分歧。>>
2007年9月14日,外交部长杨洁篪与来访的伊朗政府特使、内政部长普尔-穆罕默迪举行会谈。杨洁篪说,中方支持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反对核武器扩散,主张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中方对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就解决未决问题达成谅解给予积极评价,希望伊方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充分合作,尽快取得积极成果。中方愿为推动伊核问题和平解决继续作出努力。>>
2007年9月13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说,希望有关各方保持克制、耐心,寻求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
2007年9月12日,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办事处及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唐国强大使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上就伊朗核问题阐述中方立场,强调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是最佳选择,符合各方利益。>>
2007年6月13日,中国常驻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唐国强在出席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时就伊朗核问题阐明了中方立场。他说,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是最佳选择。这有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有助于维护中东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而制裁和施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07年5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中方希望伊朗和欧盟的新一轮会晤能够取得积极成果。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是最佳选择,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中方希望伊欧会晤能取得积极成果,以便早日恢复正式谈判,通过谈判寻求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
2007年3月2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在安理会就伊朗核问题通过新决议后表示,中国主张继续通过政治和外交努力,以谈判方式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联合国安理会当天下午通过第1747号决议,加大了对伊朗核和导弹计划相关领域的制裁。王光亚在表决后发言说,中方尊重并承认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但也对伊方迄今未能积极回应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安理会的要求感到失望。王光亚强调,制裁和施压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外交谈判仍是最佳选择,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解决伊核问题需要全方位的、特别是安理会之外的外交努力。中方呼吁有关各方本着高度负责和建设性的态度,保持冷静和克制,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局势恶化或升级的举动。>>
2007年3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表示,有关伊朗核问题的磋商和行动应该有助于配合国际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外交努力。中方高度关注伊朗核问题,一贯主张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反对核武器的扩散,防止中东地区出现新的动荡。中方希望通过政治和外交努力,以谈判方式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
2007年3月7日,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唐国强大使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上强调,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是最佳选择,国际社会应为此继续努力,当务之急是尽快恢复谈判。他认为巴拉迪不久前提出的伊暂停铀浓缩活动、安理会同时暂停对伊制裁的“双暂停”建议是个好思路,值得各方重视并认真考虑。......中方将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地区和平与稳定大局出发,继续为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
2007年2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重申,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秦刚说,制裁不是目的,安理会采取的任何举措都应有助于通过谈判和平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