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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5年5月6日,中国与欧盟(前身为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欧建交40年来,双方关系实现全面发展,并形成了以领导人会晤机制为战略引领,高级别战略对话、经贸高层对话和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为三大支柱的“1+3”高层对话格局。

   中国领导人谈中国与东盟的关系

    2013年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习近平主席全面阐述了中国对东盟政策,明确了中国-东盟关系的长远发展目标。指出中国同东盟国家在发展进程中有共同追求,在维护地区繁荣稳定上有共同利益,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有共同语言。强调中国将继续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讲信修睦、合作共赢,愿同东盟国家商谈缔结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守望相助、安危与共、同舟共济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中国将扩大对东盟国家开放,提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水平,使双方贸易额2020年提升至1万亿美元。中方倡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促进东盟及本地区发展中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005年4月,胡锦涛主席对文莱、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进行国事访问时强调,中国愿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睦邻友好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繁荣,扩大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沟通协作。中国支持东盟一体化进程,支持东盟在东亚合作进程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愿积极促进东亚合作,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在南海问题上,中国愿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使南海成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2013年9月:李克强总理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就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提出五项倡议。>>

   2012年11月,温家宝总理出席第15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温家宝提出:第一,坚持互尊互信、睦邻友好。中方愿与东盟国家加强在安全和战略领域对话与合作,为东亚持久和平、稳定和繁荣提供更有力的支撑。第二,支持东盟维护团结、联合自强。中国不仅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也反对大国共治或大国主宰地区事务。第三,本着协商一致、照顾彼此关切的精神,妥善处理分歧和矛盾,维护东亚合作发展大局。第四,同舟共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们要排除各种干扰,全面推动东亚一体化进程,促进本地区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

     2011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第14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并发表讲话,温家宝提出了完善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开拓海上务实合作等六条具体建议。>>

     2011年10月:温家宝总理在第八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讲话,为了推动双方经贸合作再上水平,当前要重点办好几件大事……>>

     2011年4月,温家宝总理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卡尔蒂妮宫发表演讲并就中国-东盟关系等全面阐述中方立场主张,中国坚定支持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主导作用;中国致力于深化同东盟的务实合作;中国将积极推动与东盟各国的人文交流;中国愿继续在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援助东盟欠发达国家;中国愿意与东盟携手维护本地区的安全稳定;中国支持东亚合作在开放中稳步推进。>>

     2007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新加坡出席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时发表讲话表示,中国将继续积极支持和参与东亚区域合作,同本地区国家政治上和谐共处,经济上互利合作,文化上取长补短,安全上互信协作,共建和平、和谐、繁荣的东亚。>>

     2007年1月,温家宝总理提出加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五点建议:加强政治互信;推动经贸关系再上新台阶;开展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务实合作;积极支持东盟共同体和一体化建设;促进社会、文化交流及人员交往。>>

     2006年10月: 温家宝:推动中国与东盟友好合作关系的四点建议加强战略协作;丰富合作内涵;维护共同安全;密切人文交流。>>


   双边关系

     政治领域
    自1983年起,双方每年举行定期政治磋商,并在联合国大会期间举行外长级会晤。1994年,中欧签署政治对话协议。

  1998年4月,中欧领导人在伦敦举行首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发表了关于建立中欧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并就年度会晤机制化达成共识。

  2001年,双方决定建立全面伙伴关系。2003年10月,第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后,双方决定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10年,中欧成功举行首次高级别战略对话,中欧之间的战略互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2014年3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历史性访问欧盟总部,同欧盟领导人就打造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四大伙伴关系达成重要共识,进一步丰富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为双方关系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
    互利双赢的中国-东盟关系发展前景广阔  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经贸领域
    中欧双方从1984年起每年举行一次经贸事务部长级会晤。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以来,经贸合作发展迅速。2007年,中欧决定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2008年4月,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正式启动并在北京举行首次会议,迄今已经举行四次。2013年11月,中欧正式宣布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并于2014年举行了三轮谈判。

  40年来,中欧经贸关系发展迅速。欧盟连续11年位居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连续12年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2014年中欧双边贸易额突破6000亿美元大关。欧盟是中国重要的外资来源地,累计在华投资已接近1000亿美元,中国企业对欧投资虽然起步晚,但近年来呈“井喷”态势,在欧盟的投资存量已超过500亿美元,2014年中国企业对欧投资首次超过欧对华投资。

  无论从贸易和投资额数据来看,还是从投资领域和贸易结构来看,中欧经贸关系在质和量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未来贸易结构升级以及服务贸易提升将成为中欧经贸关系新的增长点。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博览会成为多领域合作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东盟成为广西最大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  中国与东盟次区域合作日益深化  中国将设中国—东盟合作办事机构  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呈现“加速跑”

    人文领域
    人文交流已被双方正式确定为继政治、经贸后的“第三支柱”。近年来双方交流不断增加,全面升级,涵盖科技、教育、文化、青年、旅游、卫生等诸多领域。

  从“中欧论坛”到“中欧文化高峰论坛”,从“中欧青年交流年”到“中欧文化对话年”等等,中欧相互认知、相互了解的程度持续深入。数据显示,双方每年人员往来达550多万人次,互派留学生近30万人。

  近年来,双方在思想领域的对话深入开展。“中欧文化高峰论坛”自2010年10月举行以来已连续举办了4届。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自2012年4月启动以来也取得积极进展,并于2014年9月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议。中欧人文合作已步入机制化轨道,形成了高层次、全方位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新格局。

    东盟与中日韩(10+3)青年交流项目在华启动 中国已为东盟国家培训逾6000多名专业人才
    第九次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会议  中国-东盟博览会成为多领域合作的重要渠道和平台
    中国-东盟教育文化交流发展空间巨大 中国将与东盟国家进一步合作推进学历互认制度
   中国-东盟将建共同农资市场稳定农资价格

   双边文件

 中国-东盟发表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联合声明 (2013年10月)
 中国--东盟合作:1991-2011 (2011年11月)
 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声明 (2010年10月)
 中国与东盟签署在信息和传媒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8年10月)
 落实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合作宣言的行动计划 (2007年6月)
 中国-东盟纪念峰会联合声明——致力于加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2006年10月)
 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 (2003年10月)

 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2003年10月)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2年11月) 
 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2002年11月)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2002年11月)   中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1997年12月)


   中国-东盟关系发展历程

    2005年12月,在第九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根据温家宝总理的倡议,会议决定在原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基础上,将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和公共卫生列为双方新的五大重点合作领域。此外,东盟宣布中国正式成为其东部增长区发展伙伴。
    随着互利合作的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稳步推进。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开始实施,双方7000余种商品开始全面降税,贸易额持续增长。2006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1608亿美元,同比增长23.4%。
    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协议的签署为中国-东盟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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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

    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成立。成立几十年来,东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 >>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东盟成员国于1976年2月24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东盟第一次首脑会议上签署的。条约的宗旨是“促进地区各国人民之间永久和平、友好和合作,以加强他们的实力、团结和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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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宪章

    《东盟宪章》东盟10国领导人于2007年11月20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首脑会议上签署的。它是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对所有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这一文件的签署是东盟在机制化和法制化建设上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东盟共同体的重要法律保障,是东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

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


东亚峰会

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

    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是指东盟10国与中国领导人间举行的会议。"10+1"确定了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即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每年均召开首脑会议、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和工作层会议。 >>

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

    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是指东盟10国领导人与中国、日本、韩国3国领导人举行的会议。近年来,"10+3"合作机制以经济合作为重点,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拓展,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良好局面。 >>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东盟各国概况(10个)
    越南 老挝 柬埔寨 泰国 菲律宾
印尼  文莱  新加坡  马来西亚  缅甸

相关链接
 · 外交部
 · 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
    15周年纪念峰会

 · 中国—东盟中心
 · 
中国东盟协会网

 · 南博网
 · 中国—东盟博览会
 · 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
 · 中国—东盟资讯网
  · 中国—东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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