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9月25日至30日,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问中国。9月29日在北京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实现了两国邦交正常化。翌年1月,两国互设大使馆,中国在大阪、福冈、札幌、长崎,日本在上海、广州、沈阳和香港分别开设总领事馆。日本在大连设有驻沈阳总领馆办事处,在重庆设有驻华使馆领事部办事处。1978年8月12日,两国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为中日关系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同年10月邓小平副总理访日,双方互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1998年11月,江泽民主席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这是中国国家元首首次正式访日,双方共同发表了《中日联合宣言》,为两国在新世纪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确立了行动指南。2006年10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两国发表联合新闻公报,双方同意,努力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2007年4月,温家宝总理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双方发表了《中日联合新闻公报》,就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以下称战略互惠关系)达成了共识。2008年5月,胡锦涛主席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份文件在继承已有3个政治文件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日关系的新发展,确定了两国关系长远发展的指导原则,规划了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成为中日之间第4份重要政治文件。 一、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 二、双方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 三、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 四、双方同意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努力构建政治互信 习近平在中日友好交流大会上的讲话(全文) 中日就处理和改善中日关系达成四点原则共识(2014年11月7日) 日本政治评论家森田实:不断推进和扩大日中两国国民交流
习近平 2015年5月:习近平指出,邻居可以选择,邻国不能选择。“德不孤,必有邻。”只要中日两国人民真诚友好、以德为邻,就一定能实现世代友好。中日两国都是亚洲和世界的重要国家,两国人民勤劳、善良、富有智慧。中日和平、友好、合作,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 2015年4月:习近平指出,处理中日关系的大原则,就是要严格遵循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精神,确保两国关系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历史问题是事关中日关系政治基础的重大原则问题。 >> 2014年11月:习近平表示,中日互为近邻,两国关系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符合国际社会普遍期待。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对日关系,主张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基础上,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推动中日关系向前发展。 >> 李克强 2015年4月:李克强表示,当前中日关系仍然面临困难,同时双方也有改善两国关系的愿望。中国政府重视发展对日关系,愿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基础上继续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与地区国家共同维护东亚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 胡锦涛 2008年5月:胡锦涛主席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胡锦涛在同日本首相福田康夫会谈时强调,中日关系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进一步发展的新机遇,双方应共同努力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全面发展新局面。胡锦涛就推进中日关系和扩大两国交流合作提出重要建议。>> 胡锦涛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发表重要演讲时指出,历史是最富哲理的教科书。我们强调牢记历史并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珍爱和平、维护和平,让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让各国人民永享太平。胡锦涛还就共同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发表了看法。>> 中日经贸合作:胡锦涛提出4点建议(2008年5月) 2007年12月28日:发展长期稳定、睦邻友好的中日关系,实现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大目标,既是两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期待,也是两国领导人和政治家的共同责任和使命。>> 2006年10月18日,胡锦涛主席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时说:双方须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来审视和把握两国关系,坚持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大目标,坚定不移地推动中日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实现中日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首先,要加强政治互信。要恪守《中日联合声明》等三个政治文件的原则。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问题。不再发生伤害战争受害国人民感情的事。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妥善处理台湾问题。不断巩固和加强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第二,要深化互利合作。采取切实措施,扩大双方在贸易、投资、科技等领域的合作,尤其要加强能源、环保、信息通信技术、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第三,要扩大人员交往。进一步加强两国政府、议会、政党、团体、文教、青年等方面的往来与合作,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好感情。第四,要加强两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中日友好和互利合作的新格局。>> 2005年4月23日,胡锦涛主席出席在印尼举行的亚非峰会时会见小泉首相,就发展中日关系提出5点主张:第一,要严格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三个政治文件,以实际行动致力于发展面向21世纪的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第二,要切实坚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台湾问题。第四,要坚持通过对话,平等协商,妥善处理中日之间的分歧,积极探讨解决分歧的办法,避免中日友好大局受到新的干扰和冲击。第五,要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广泛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加强民间友好往来,以增进相互了解,扩大共同利益,使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胡锦涛会见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 就中日关系发展提出5点意见(2009年9月) 胡锦涛出席中日青年世代友好联谊晚会并致辞(2007年6月)
杨洁篪外长就东海问题答记者问 武大伟副外长谈东海问题 春晓油气田主权权利属中国 中国驻日大使崔天凯做客新华网谈中日关系
中日联合声明 (1972年9月)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1978年8月) 中日联合宣言 (1998年11月)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2008年5月) 第四份文件绘制两国关系发展蓝图 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2008年6月) 中日两国政府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联合新闻公报 (2008年5月) 中日联合新闻公报 (2007年4月) 中日联合新闻公报 (2007年4月) 中日两国防务部门联合新闻公报 (2009年3月) 中日两国政府关于加强气候变化科学技术合作的联合声明 (2007年12月) 中日两国政府关于推动环境能源领域合作的联合公报 (2007年12月) 中日两国政府关于“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的备忘录 (2007年12月) 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新闻公报 中日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报告 (2007年12月) 中日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备忘录 (1999年7月) 中日环境保护合作协定 (1994年3月) 中日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 (1985年7月) 中日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1980年5月) 中日文化交流协定 (1979年12月) 中日防务部门联合新闻公报 (2009年11月) 《中日韩合作(1999-2012)》白皮书 三个政治文件是发展中日关系的基石 中日三个政治文件诞生历程
战略互惠关系的基本内涵:1、相互支持和平发展,增进政治互信。保持并加强两国高层往来。努力提高各自政策的透明度。扩大和深化两国政府、议会、政党的交流与对话。2、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在能源、环保、金融、信息通信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充实和完善合作机制。3、加强防务对话与交流,共同致力于维护地区稳定。4、加强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和友好感情。广泛开展两国青少年、媒体、友城、民间团体之间的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5、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地区及全球性课题。共同致力于维护东北亚和平与稳定,坚持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双方赞成联合国包括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支持东盟在东亚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同在开放、透明、包容等三项原则基础上促进东亚区域合作。>> 从“睦邻友好”到“战略互惠”:中日交流新阶段 福田康夫表示将致力于加强日中战略互惠关系 麻生太郎表示继承“村山谈话”精神 中国驻日本大使: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时代 胡锦涛会见日本首相福田康夫 拓展共同利益 推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 中日民间外交机构建议从民间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
自1972年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以来,至2004年底,两国先后有226对省(市)建立了友好城市(省州)关系,其中32对友好省州和194对姊妹城市。
日本国概况
日 本明仁天皇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参议院议长山崎正昭
众议院议长大岛理森
百问日本 唐招提寺见证中日友谊
日本的风俗习惯 主要节日
战后中日关系回顾 重要大事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
·九一八事变 七七事变·南京大屠杀 审判日本战犯·钓鱼岛 历史教科书 慰安妇·靖国神社 日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中外关系
锐观察
·战后七十年 中日关系何处去·反省侵略历史才有光明未来·安倍“战争立法”为何撞上宪法和民意壁垒·安倍政权安保法案包藏对华祸心?·日本军国主义复活源于美国清算不彻底·安倍拒绝明确承认侵略战争,想干什么?·日本插手南海暗藏哪四大图谋·中国政府对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