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 政务院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省人民政府组织原则。其中第七条规定:在民族事务较多的地区,设民族事务委员会。
1月10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接受解放西藏的任务。刘伯承、贺龙司令员和邓小平政委向十八军军长张国华等传达毛泽东的指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进藏部队要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做好统战工作,争取上层,影响和团结群众,争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爱国力量,集中打击帝国主义及其忠实走狗——亲帝分裂主义分子。
1月20日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就西藏亲帝分裂主义分子阴谋组织所谓“亲善使团”出国进行叛国活动问题发表谈话,表明了我们的态度和立场。
2月1日 中央民委举办的藏民研究班举行开学典礼。研究班开办期间,朱德副主席、周恩来总理,以及林伯渠、乌兰夫、刘格平等作了讲话和报告。
3月17日 政务院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马鸿宾(回族)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殿才为宁夏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朴(回族)为青海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3月29日 新闻总署召开全国新闻工作会议,决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增设蒙古语、藏语、朝鲜语广播。
4月26日 中央发出关于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名称不再用“自治政府”字样的指示。
4月28日 政务院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中央民委副主任委员乌兰夫在会上作关于当前民族工作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指出,由于各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稳步前进。会议批准了中央民委提出的这一工作方针。
5月6日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区成立。
5月15日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
5月20日 中共中央针对甘肃平凉、海原、固原、皋兰等地区回汉关系紧张情况发出指示。指出:在回族中的一切改革必须坚持谨慎缓进的方针,甘宁青三省今年似均不宜实行土地改革。行政区划凡涉及到回民的地区,也要暂缓进行。
6月10日 中共中央转发乌兰夫、刘格平对新疆分局关于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意见。即:对于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态度应该十分审慎,切忌急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信教自由政策。在少数民族广大群众的觉悟未提高前,不要轻言改革,目前只采取慎重稳妥的步骤,使宗教不要干涉政治、司法和国家的学校教育,以便逐渐做到政教分开。
6月14日 刘少奇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指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除东北朝鲜族地区和蒙古族地区已实行土改及其他若干地区少数民族中多数群众要求土改得予进行外,其余约2千万左右人口的少数民族地区何时改革,要看少数民族内部的工作情况与群众的觉悟程度决定。
6月26日 中央民委举行会议。李维汉报告中央民委工作方针时说: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方针是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6月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慎重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指示。
7月 青海省同德藏族自治区成立。
7月2日 中央民族访问团西南访问团在团长刘格平,副团长费孝通、夏康农的率领下,离京赴西南地区访问。毛泽东主席、朱德、刘少奇副主席、周恩来总理分别为中央民族访问团题词。
7月29日 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区成立。
8月1日 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省委副书记徐运北兼任主任委员。
8月22日 西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格达活佛(藏族)为劝说西藏当局接受和平解放,在前往拉萨的途中被害,不幸遇难。
8月29日 中央民族访问团西北访问团,由沈钧儒团长、萨空了、朋斯克、马玉槐副团长率领离京,赴新疆、甘肃、宁夏、青海等民族地区访问。
8月 西北民族学院在兰州成立。
9月25日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区成立。
9月26日 应周恩来总理邀请来京参加国庆节观礼的各地各民族的代表和文艺工作者先后抵达。
10月1日 甘肃省卓尼藏族自治区成立。
10月4日 中国各民族文物展览在北京揭幕。
10月7日一21日 人民解放军开始向西藏进军,藏军第九代本主官格桑旺堆11日在宁静(即芒康)起义,19日昌都解放。
10月30日 中央人民政府声明: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问题完全是中国的一个内政问题。
11月15日 邓小平向中央作综合报告,报告中就有关少数民族土地改革问题提出意见。
11月16日 中国政府答复印度政府11月1日关于西藏问题的照会,再次表明了我们对西藏问题的态度和立场。
11月24日 政务院第六十次会议批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该方案提出要普遍大量地培养各少数民族干部;在北京建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一处。会议还批准了《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 西康省藏族自治区成立。
12月2日 政务院发布通令: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三大节日(尔代节、古尔邦节、圣祭节)食用的牛羊免征屠宰税,并放宽检验标准。
12月31日 昌都地区僧俗人民争取和平解放西藏工作委员会成立,阿沛·阿旺晋美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