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2003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2007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发布。
规划范围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蒙东地区)。土地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亿。是我国东北边疆地区自然地理单元完整、自然资源丰富、多民族深度融合、开发历史近似、经济联系密切、经济实力雄厚的大经济区域,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东北地区现有林地面积4393万公顷,森林总蓄积量为37亿立方米,是我国森林面积最大的区域。是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地分布区域之一。人均耕地面积0.309公顷,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的3倍。
·辽宁沿海经济带

2009年7月1日,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为东北振兴增添了新动力。
辽宁沿海经济带长达2900多公里,规划总面积700多平方公里,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城市,地处环渤海地区重要位置和东北亚经济圈关键地带,资源禀赋优良,工业实力较强,交通体系发达。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对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振兴东北大事记
【2009年】6月、5月、4月、3月、2月、1月、【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