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七日)
各中央局,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党组:
中央同意中央外事小组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日《关于开展我国旅游事业的请示报告》。外办将于适当时期,召开有关各方面的会议具体讨论。现在先将这个报告发给你们,请研究。
中 央
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七日
中央外事小组关于开展我国旅游事业的请示报告
(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日)
小平同志并中央:
关于我国的旅游事业,近年来,每年来华的自费旅行者,最多时约达八千人,其中主要来自社会主义国家,最多时每年约三千五百余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由于经济和交通条件的限制,自费来华旅行的人数很少。对西方国家,由于我们采取限制的方针,每年只有一定数量的参加广州交易会的商人和少量对我友好的自费旅行者。
过去不对自费旅行者,特别是西方,开放我国游览地区,是完全正确的。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旅游事业,有重新考虑逐步开展之必要。
总理访问亚非各国和中法建交后,我国对外关系将有较大发展,各国要求来华访问的人数势必日益增加。另外,我们正式邀请的外宾人数有一定限度,需要通过自费旅行的途径来满足他们的访华要求。我国国际航空线除原有的中苏、中缅、中朝、中越外,已另辟中巴、中柬、中阿(富汗)等线,航线除原有昆明、北京外,已增加广州和上海。今后有可能同印尼、法国、日本、荷兰等国达成通航协议。要使这些国际航线正常维持,必须经常保持百分之五十座位的客源,如无一定数量自费旅行者,客源无保证,这些航线势必停航,对我政治上有一定影响。为了扩大我国的政治影响,宣传我国建设成就,我国能接待大批外国旅行者会自然的发生实际效果,过去相当数量自费访华人士已成为新中国的“义务宣传员”。开展旅游事业,我们在经济上还可以吸收一笔相当可观的自由外汇。据估算,接待一个自费旅客为时一周到一个月,约可收入五百到一千美元,如一年接待五万人,约可收入二千五百万到五千万美元。这些都是好处。
目前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已经开始全面好转,物质供应没有多大困难,几个主要城市的旅馆和有关服务性行业,都足以承担这项任务。至于旅行者来我国看什么,一是有悠久历史性的名胜古迹,一是新中国的新面貌(解放了的中国人民和工农业建设),都足以吸引旅行者的注意。因此条件是有的。不过,接待庞大的旅行者之后,自然要发生两个副作用:(一)外国特务和间谍乘机混入,勾结我国反坏分子,进行搜集情报等等活动;(二)旅行者本身散布西方生活方式,资产阶级的影响。在我国基本上扫清房子和群众觉悟提高的情况下,只要经常保持警惕,加强思想教育,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我们想问题不会很大。
我们的具体建议是:
(一)确定业务对象,人数逐步扩大。同苏联、东欧国家和蒙古的往来,继续维持原来水平。同朝、越、阿(尔巴尼亚)、古等国的往来,依原来关系,适当扩大。对亚(日本除外)、非、拉各国,根据相互条件,积极争取,估计不会增加很多。对外开放的主要方面,当在西欧、北欧、加拿大、澳、新及日本。我们初步设想,有两个方案,第一方案,今年做准备工作,明年开放收一万五千人,后年发展为二万到三万人。第二方案,今年上半年做好准备工作,下半年吸收外国自费旅行者一万五千人,明年发展为二万至三万人,一九六六年为五万人,至一九六九--一九七年扩大到十五万人。
(二)为适应参观游览需要,首先开放(1)北京、(2)天津、(3)武汉、(4)南京、(5)苏州、(6)无锡、(7)上海、(8)杭州、(9)广州、(10)昆明十个城市供外国自费旅行者游览。过两三年再考虑开放西安(延安)、庐山(九江)、长沙(韶山)、桂林(阳朔)或黄山(徽州)、曲阜等城市及游览区。
(三)加强旅游事业的组织和领导工作,仍保留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的名义,以便对外。改组和扩大国际旅行社总社为旅游事业管理局,直属国务院,负责对外国自费旅行者的旅游管理工作;领导各有关地区的国际旅行社和直属的服务机构的业务,组织我国公民出国旅行;负责有关旅游的对外联络工作和旅行宣传工作。
(四)在华东局和中南局地区分别设立华东和中南旅游事业管理局,管理所辖区的有关工作。上述十个城市的国际旅行社机构,应单独建立,原来同交际处等合并了的,应分立出来。
(五)关于有关旅游事业的物质条件,开始一两年,问题不大,事业发展之后,有些单位,有些地区,有必要进行一定的基本建设,如改善交通条件(道路、车辆等),新修旅馆,添置设备等。基建投资预算,可由旅游事业管理局今后详细研究,做出计划,再报计委、经委审批。
(六)中央考虑后如原则同意,为完成任务,就还要做很细密的许多具体工作。从人事上,从安全上(与公安部有关),从宣传上(与文化部有关),从金融上(与银行有关),从供应上(与商业部有关),从交通上(与铁道部民航局有关),须要有一系列的必要的准备工作和解决办法。研究一些问题,规定一定制度,当另同有关部门再详细商量。
妥否,请批示。
中央外事小组
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日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