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山西省昔阳县干部参加劳动已形成社会风尚一文和省委的批语都很好,一并发给你们参考。
干部参加劳动,是党的优良传统之一,是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这项政策,对于农村工作来说,其重要性是很明显的。农业合作化以来的无数事例证明:凡是办得好的社、队,无例外的都具备有社、队的领导干部经常和社员在一起积极参加劳动的特点。反之,凡是办得不好的杜、队,往往具有一个相反的特点,即这些社、队的领导干部,不愿意和社员在一起积极参加劳动,因而脱离群众,不能抵抗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袭,生活特殊化,贪污多占群众的劳动果实,有的甚至逐步蜕化变质,堕落成为富裕农民和资本主义分子利益的代言人,修正主义的社会基础。
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于人民公社各级干部参加劳动问题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可是直到现在,不少地方还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县委和公社党委对这一规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甚至认为大队和生产队千部的补贴工分不得超过生产队工分总数百分之二的规定,根本行不通。应该清他们好好读一读昔阳县的经验。昔阳县的经验证明了:这项政策能否得到正确执行的根本关键,恰恰在于县委和公社党委是否有决心,是否以身作则。这个县的县社两级干部,一九六二年在生产队作的劳动日,县级每人平均六十二个,公社级每人平均八十二个。他们到哪里下乡工作,就在哪里参加劳动,并且一直坚持不懈,经过几年的努力,才逐步形成风气。应该说,昔阳县的同志们能够这样做,所有各县也可以这样做的。
中央要求各省、市、区党委、地委,要认真帮助县委弄通道理,结合整风整社工作,把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关于干部参加劳动和补贴工分的规定,抓紧加以解决,以利于人民公社的巩固和健全发展。
中 央
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山西省委批语(摘要)
(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晋中地委农村工作部《关于昔阳县干部参加劳动已形成社会风尚的考察报告》很好,它用生动的事实说明了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参加劳动能否形成社会风尚,是能否真正做到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一个极端重要的关键问题。昔阳县的经验证明,做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是否有决心,是否能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是否能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基层干部中进行必要的思想斗争。
我们常常听到许多同志说: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参加劳动过多了,会影响工作。他们还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中规定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的补贴工分,不得超过总投工数的百分之二,根本不够用,因而这个规定是行不通的。然而,昔阳全县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在一九六二年全年每人平均实做劳动日达到二百七十三个,补贴工分只占到总投工数的百分之一点八。而且,县、社两级的负责干部,到哪里工作,就在哪里参加劳动。一九六二年县级干部在生产队所做的劳动日,每人平均六十二个,公社干部每人平均八十二个,沾尚公社干部每人平均做到一百三十九个。事实证明,干部参加劳动,不但没有影响工作,而且把工作、生产搞得更好了。
昔阳县有些大队和生产队的千部自动不要补贴工分,这种精神值得表扬,但是多数人是办不到的,因而不必普遍提倡。
省委认为,从一九六三年起,全省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的补贴工分,必须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规定,不得超过总投工数的百分之二。要把这件事当做今年整风整社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在今年春耕以前,就把每个大队干部的补贴工分定下来,实行定工劳动,定额补贴。
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晋中地委农村工作部关于昔阳县干部参加劳动已形成社会风尚的考察报告(摘要)
(一)
一九五九年以来,昔阳县的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参加劳动一年比一年多,补贴工分一年比一年少。一九五八年,干部实作工每人平均一百八十九个,一九五九年为二百零五个,一九六O年为二百四十二个,一九六一年为二百五十四个,一九六二年达到二百七十三个。干部补贴工,一九五八年占总投工数的百分之三点二九,每人平均一百六十个;一九五九年占总投工数的百分之二点六五,每人平均一百五十三个;一九六0年占总投工数的百分之一点九五,每人平均一百零七个;一九六一年占总投工数的百分之一点四,每人平均七十个;一九六二年,由于基本核算单位增多,受补贴干部增加,补贴工增加到占总投工数的百分之一点八,但是每人平均只五十个,比上年仍减少百分之二十八点六。
全县四百一十五个大队队长和一千六百二十三个生产队长中,有一百二十个大队长和六百多个生产队长,去年没有补贴。井沟大队长石存周,是长征红军老战士,年近六旬,去年兼任丁第六生产队的队长,仍和往年一样,坚持白天劳动,晚上工作。第四生产队队长宋艾良,当队长七年了,没要过队里的一个补贴工;到县、社开会误了工,总是自己少休息,起早搭黑多做几个工就赶出来了。大寨大队,几年来大队长和生产队长都没有补贴,但是,由于他们积极带头参加劳动,大队长实作工超过了两个生产队长,两个生产队长又都超过了一般社员。
会计不能经常参加劳动吗?这里列举几例。东关大队会计兼第四队会计刘根元,去年春季社员讨论给他的补贴工是二百二十个,定工劳动一百个;至十一月底,他实作劳动日二百二十一个,秋收分配的时候,只要了队里的一百三十个补贴工。前小寨会计(现任大队长)张卯士,当会计多年,从来不忘劳动,群众称他是“劳动会计”。巴州公社二十四个大队会计,去年一至十一月每人平均实做劳动日一百八十六个。
(二)
干部以身作则参加劳动,带动了广大社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群众普遍反映:“磨不推自转,没话说。”沾尚大队以往好逸恶劳的社员张喜贵,去年做下二百八十多个劳动日。有人问他,为什么劳动这样好,他回答说: “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了,支部书记还担茅粪、看羊,和社员一起干,咱再不好好劳动,面子上下不去,心里也过不去。”
干部积极参加劳动,使干群关系像鱼水一样密切。干部关心群众,群众体贴干部。北头大队支部书记郭胜德,五十多岁了,身体不大好,社员们怕他累倒,常劝他多休息,叫队里多给他补贴几个劳动日。沾尚大队支部书记周朴虎,在群众讨论给他补贴工的时候,他提出不要了,群众非给他补贴不行。
干部带头参加劳动,恢复了清早上地劳动的旧习惯。沾尚等大队,近几年来社员清早不上地劳动,公社党委书记去后,每天早上叫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上地劳动,慢慢地社员也跟着队干部上地了。老队长张福勤说:“过去我们早上不上地,太阳晒着屁股还在被窝里,身上舒服,肚里难受;现在清早上了地,粮食打的多,生活好了,真是三早顶一工,人勤地不懒。”
干部积极参加劳动,有助于迅速改变农村贫困面貌。沾尚公社原来是昔阳县出名的穷地方,自从干部积极参加劳动后,生产上解决了许多问题,起了很大变化。一九六二年这个公社的集体粮食总产量,由一九五七年的二百七十九万斤,增加到五百四十八万斤。一九五七年以前,这个公社每年吃国家供应粮五十万斤以上;一九五八年以来共卖给国家粮食六百三十五万斤,每年平均出售一百二十七万斤。一九六二年售粮一百五十万斤,而当年社员分到的口粮,却由一九五七年的每人平均二百四十斤,增加到三百六十斤。群众普遍反映说:“干部参加了劳动,能看到,能听到,能作到,能说到,生产还能搞不好!”
(三)
昔阳县干部参加劳动这样好,是经过一场尖锐的思想斗争的。合作化以来,特别是人民公社的初期,小杜并成大社,又代替了乡、村政府的许多工作,大队办了企事业,县、社会议表报比过去增多,有些任务要求过高、过急,缠住了一部分干部。加以领导上对干部参加劳动强调不够,一部分干部劳动观念淡薄了,有的甚至长期不参加劳动,滋长了官僚主义习气。当时,在群众中有“养活不起干部”的反映。
一九五九年,县委大抓干部参加劳动,当时不少干部有抵触情绪。以后县委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觉悟程度。主要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教育干部坚持参加生产,领导生产。同时,县、社领导同志经常注意检查干部的劳动情况,发现劳动差的就及时进行教育。
(2)县委、公社党委,在选拔大队和生产队干部的时候,把劳动态度作为首要条件,并以此考核和鉴定干部。
(3)共青团县委、县妇联、县人民武装部等系统和部门,都加强了对所属干部的教育工作,积极执行了党委决定。除民兵干部根据省委通知给予少量补贴外,团委、妇联干部都没有享受补贴,但毫无怨言。
(4)县、社负责干部,带头参加劳动。县委书记、常委、县长等领导人下乡,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参加劳动。据统计,去年县级机关下乡干部在生产队所做劳动日,每人平均六十二个;公社干部每人平均八十二个;做得最多的沾尚公社全体干部,每人平均一百三十九个。
(5)坚持实行定工劳动、定额补贴的制度,每年春天就落实到人,宣布多劳多得,少劳不补,秋后不变。根据中央规定,分别队型大小,具体要求:百户以下的大队,补贴工不超过百分之二;一百户至二百户的大队,补贴工不超过百分之一点五;二百户以上的大队,补贴工不超过百分之一。受补贴人员和补贴多少,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公社批准后执行。这样做的结果,彻底扭转了过去在秋后按中等劳力补贴的被动局面。
(6)大队干部固定到一个生产队或作业组,按他们的劳动底分同社员一样分地、分活,评工记分,并同样接受检查验收;承担生产责任。
(7)评比竞赛,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实做的劳动日,和社员一样,按月公布并上报公社,以公社为单位每季进行一次评比,分别表扬奖励和批评。
旗帜显明,层层树立标兵。沾尚公社党委书记李千周,大寨大队党支部书记陈永贵,是全县公社和大队干部参加劳动的两面红旗,县委总结了他们的经验,号召所有干部向他们学习。各系统、各公社、各大队也都树立了自己的旗帜。
(8)自上而下改进领导作风与工作方法,严格控制会议、表报,为生产队干部参加劳动创造条件。几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昔阳县委一直坚持了以下的办法:能下去传达的事情不召开会议;能分片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回县开;能在农闲开的会议不在农忙开;并严格控制了会议、表报的数量。去年,县委只集中回县开过一次三级干部会议,其余都是下去传达和分片召开的。表报也比前年减少了一半。各公社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禁止大队随便耽误生产队干部的劳动时间。沾尚公社的干部,除统计员和秘书外,平均每月有二十天以上的时间深入到生产队帮助工作。井沟大队根据居住分散的特点,大队在六个生产队设了四个联络点,有事由支部书记到各点商议,大大减少了会议误工。此外,大队五个主要干部,除支部书记外,都兼任了各生产队的队长,既充实了生产队领导,又减少了补贴工。大队和生产队干部还建立了“五一”磁头制,即每五天中用一个晚上研究一次工作;会计建立了“五一”办公制,即五天中四天劳动,一天集中办公。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