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华资料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的决定
来源:人民网  
 
    (一九六0年一月十四日)

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各办公室、各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各专员公署、自治州、自治县、各县、市人民委员会:

    一、综合财政计划是国家整个财政资金活动的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必要的组成部分。1958年大跃进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进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的实行,国家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大大增加了,国家预算以外地方和企业自行管理使用的机动财力也大大增加了。为了更全面更有计划地反映国家财政资金的整个面貌,为了统筹安排资金收支,以保证国民经济大跃进的资金需要,保证国民经济计划中财力同人力物力相适应,切实建立和健全综合财政计划制度,把国家预算内收支和预算外收支、信贷收支和现金收支,统一纳入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就成为十分必要,

    二、编制综合财政计划,应当根据民主集中制和全国一盘棋的原则,根据统一计划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把国家一切财政资金都纳入综合的计划里来,既要实行统一领导,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全面安排和合理使用,又要坚持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各地方各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便集中力量,保证国家计划和重点项目的完成,同时又有利于各地方各部门合理充分地使用机动财力,完成各地方和各部门所需要的建设。这是符合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要求的。

    三、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必须做好国家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统筹安排,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全国货币流通。预算外资金是各地方各部门的机动财力,是国家预算内资金的必要的补助力量,由,于预算外资金具有更大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它和预算内资金的管理方法应该有所不同。预算外资金的安排使用,由各地方各部门自己作决定,但是使用预算外资金进进基本建设,必须按照规定报请国家计划部门批准,整个预算外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必须按期向计划、财政、银行和统计部门报告数字。为了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责成财政部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责成人民银行积极提高信贷计划的质量,加强现金出纳计划,有计划地组织现金收支,,责成统计部门积极做好财政金融统计工作,为综合财政计划提供可靠的基础。为了加强综合财政计划工作,还必须对人民公社的积累使用情况,进行计算了解,作为重要参考资料。

    西、为了做好综合时政计划工作,各级计划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统计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内、预算外收支的计算与平衡;人民银行负责信贷、现金计划的计算与平衡;计划部门在上述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平衡后,正式编制综合财政计划。统计部门应当加强财政、金融的统计工作,及时反映国家财政资金的执行情况。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编制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同时,都必须编制综合财政计划,随同国民经济计划一同上报,并且按期地进行研究和分析。

    省属市、专区、县原则上也要编制综合财政计划,这些地区的有关部门应当努力创造条件,迅步开展这项工作。

                                                      国务院

                                                 一九六0年一月十四日

    根据国务院文件刊印



  打印本稿 推荐给朋友: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