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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2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大学学历。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入党。曾任共青团福州市委统战部部长、共青团福州市委书记、福州市鼓楼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1993年4月任龙岩地委书记、行署专员;1995年4月任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01年12月任省委常委、副省长(2003年1月起任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03年12月任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04年12月,福建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黄小晶为福建省代理省长。2005年1月,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黄小晶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2006年11月26日,在中共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副书记。2008年1月24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福建省省长。2011年4月11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其辞去福建省省长职务请求。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黄小晶为十一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3年3月任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七届中央委员。
黄小晶接受新华网专访谈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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