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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蒋介石
来源:人民网  
 
    (一九四六年四月七日《解放日报》社论)

    四月一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在国民党内法西斯反动派所包办的、为中共所拒绝出席的国民参政会上做了一个长篇的政治报告,四月三四两日中央社发表了这个报告的长约六千字的“要点”。根据中央社发表的材料,蒋介石报告的真正“要点”是两个:一是撕毁东北停战协定,从新向全国宣布大规模的内战;一是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决议,从新向全国宣布独裁,并企图经过国民大会使这个独裁得以宪法的形式加以确定。

    关于第一点,即东北停战问题,蒋介石说:“东北九省在主权的接收没有完成以前,没有什么内政问题可言。”又说:“军事冲突的调处,只在不影响政府接收主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前提之下进行。”蒋介石在这里一连撕毁了两项诺言:第一,蒋介石军在东北联合敌伪,进攻东北民主联军,屠杀东北人民,这不叫军事冲突,而叫“接收主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这样他就撕毁了东北停战协议中关于执行组“应前往冲突地点或政府军与中共军密接地点,使其停止冲突并作必要及公平之调处”的诺言;第二,蒋介石党用武力推翻东北人民的地方自治政府,推行法西斯恐怖统治,这叫做“没有内政问题可言”,这样他就撕毁了东北停战协议中“关于政治问题则另行商谈,迅求解决”的诺言。蒋介石在这里完全显出他的一副嗜杀成性的狰狞面目,而使他所说的“顾念地方的疾苦,希望军事调处执行部慎选执行小组派赴东北,停止当地的军事冲突”云云,成为令人作呕的伪善。本来全世界都知道:坚持要求军事调处执行部停止东北的军事冲突的是中国共产党。蒋介石及其一群是竭力反对东北停战,并一再声明东北不在军事调处的范围以内的。二月二十日蒋介石的发言人在外记者招待会上曾明白答复外记者的问题:“问: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任务范围是否包括东北?答:否。东北并不包括在内”。这是中央社重庆二月二十日电讯所正式公布,而为任何谎言所不能涂改的。仅仅由于中共根据停战协议中全国—切军事冲突均须一律停止的明文,再三敦促蒋介石承认停战,蒋介石才在三月二十七日完全虚伪的接受了东北停战的协议,而在仅仅五天以后的四月一日讲演中,他就连忙公开撕毁了它。蒋介石对他在东北用外国火箭炮与坦克所进行的残杀同胞的凶恶内战,取名为“接收主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这当然丝毫也不能博得东北人民的宽恕,因为刽子手任何美妙的口号,都不能帮助东北人民从外国火箭炮与坦克下面免于惨死。何况中国人民特别记得:蒋介石在任何地方的内战中都曾宣称丹为了“接收主权”,为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蒋介石对于中国人民从日本侵略者手中恢复国家主权而建立的任何地方政府,都曾宣称是“主权的接收没有完成”。在他看来,中华民国的主权并不属于全国人民,而只属于他个人及其一群,因此只有他的独裁政权,才能接收主权,而人民与一切民主党派是绝对不能过问的,一过问就叫做“威胁远东和平与世界安全”,好象远东与世界也都是他的私产,远东与世界的友邦也都是他私人的侍从一般。中国人民又特别记得:在日本侵占东北与华北、华中、华南的大片土地的时候,蒋介石从来不忙于从日本人手中保护国家主权。蒋介石从“九一八”事变直到日本投降的十四年间的工作,一句话说完,就是从黑龙江退到贵州省。在那些危难的岁月,他所指挥的军队好象指南针一样,总是向南跑的,他跑得这样远,以至直到今天他还在把大量的军队从越南、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向东北开,而埋怨坚持东北、华北抗战的共产党为什么站在他的前面。蒋介石特别可耻的是他竟如此不顾名誉,捏造了一大篇所谓国民党一贯坚持东北抗战的可笑“历史”。蒋介石假装健忘,好象他并没有在“九一八”以来一贯坚持不抵抗主义与中日亲善,直到至今还未释放的张学良采取了一个步骤不许他再这样做为止。为了恢复他的记忆力,我们不能不劝他把自己过去的作品全部温习一遍,并且在这里姑且少许作一些味如嚼粪的征引。民国二十二年四月七日,蒋介石在江西的抚州对“进剿军”中路军高级将领讲“最近剿匪战术之研究”,他说,“我们革命的敌人,不是倭寇,而是土匪。东三省热河失掉了,自然在号称统一的政府之下失掉,我们应该要负责任,不过我们站在革命的立场说,却没有多大关系。这回日本占领东三省热河,革命党是不能负责的,失掉了是于革命无所损失的。如果在这个时候只是好高鹜远,侈言抗日,而不能实事求是,除灭匪患,那就是投机取巧,是失了我们革命军人之本色了。”这段话载在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会民国二十四年七月编印的《剿匪之理论与实施》一书第七十五页至七十七页。民国二十二年七月,蒋介石在庐山军官训练团讲演“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他说:“我们有什么方法来抵抗敌人复兴民族呢?是否现在这时候竭全力来准备国防,拼命的来制造飞机大炮,就可以和他来作战呢?各位将领一定也知道,不仅是我们现在临时添置武器,整顿国防,已来不及,不能和他抵抗,就是从现在起,大家同心一致专在这一方面再努力三十年还是不够。如此我们有什么方法可以来整顿国防?可以来和他真正作战?没有这个时候!没有这个可能!我们不要梦想!现在我们整个国家的生命,民族的生命,可以说都在日本人的掌握之中,没有方法可以自由活动一点!”这段讲演有单行本,民国二十七年曾遍载全国各国民党报纸,并收入委员长侍从宽编《蒋委员长训词选辑》,见于该书第一册四三一至四三二页。民国二十四年九月,蒋介石在日本的杂志“经济往来”上发表一篇《中日关系的转回》,他说:“中日两国,无论自那一方面看,都应该提携协力,以图亚细亚的繁荣。今日虽在严重的困难之中,我们顾念中日关系在过去的悠久历史,确信今日所发生的纠纷,结局必能依两国国民的诫意与努力而获解决,实现我们所不断理想的中日间的真正提携亲善。”这段话故在上海国泰书局出版的《蒋委员长全集》第三编第六十九至七十页。在抗战以后,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蒋介石又在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第六次会议讲演《中国抗战与国际形势》,他说:“所谓抗战到底,究竟是怎么讲呢?我在五中全会说明抗战到底,要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是根据以中国为基准的说法。”这段话,载在委员长侍从室编《蒋委员长训词选辑》第五册第十六页。仅仅这些零碎的材料,就已经足够证明蒋介石及其党羽丧失东北有罪、收复东北无功的铁案。当然,蒋介石将来对于他自己的这类杰作不免有焚毁窜改之一日,以便使全国幼稚园的儿童都能相信他在今年四月一日讲演中的童话,都能相信他在“九一八”以后并没有下过不抵抗与中日亲善的命令,并没有签订过淞沪协定、塘沾协定、中满通车通邮协定〔1〕、何梅协定等等,在杭战后并没有进行过出卖东北以求投降妥协的外交活动,在日本投降后也没有委派东北的伪军并勾结日本法西斯残余去“接收东北主权”,但是不幸今天他还没有来得及做到这一切。蒋介石造谣说日本投降以前东北没有中共的军队,这只能证明蒋介石之毫无国家民族观念,因为任何稍有国家民族观念的中国人就决不忍心抹煞全世界闻名的东北抗日联军十多年的英勇历史,也就决不忍心抹煞全世界闻名的冀热辽边区八年的英勇历史,也就决不忍心抹煞八路军之一部李运昌、吕正操、万毅、张学诗〔思〕等部在日本投降以前的八月十一日就奉命首先进入东北,增援抗日联军与冀热辽边区,协助苏联红军以消灭东北敌伪,解放东北人民,恢复国家主权的英勇历史。蒋介石为了一党一派一人的私心,不惜以国民政府主席资格任意厚颜造谣,实使中国人民为之羞愧无地。

    关于蒋介石演说的另一个目的,即维持独裁的目的,蒋介石说:“政治协商会议在本质上不是制完会议,政治协商会议关于政府组织的协议案,在本质上不能够代替约法。……如政治协商会议果真成为这样一个性质的会议,我们政府与全国人民(?)是决不能承认的。”大家知道,政治协商会议的任务,按国共会谈纪要所规定,是为了“结束训政,实施宪政”,按杜鲁门声明是“中国国内各主要政治派别的代表举行全国会议,从而商定办法,使他们在中国国民政府内得享有公平和有效的代表权。美国政府认为此举需要修改中华民国国父孙逸仙博士所建立作为国家向民主进展之临时办法的一党训政制度”。试问,如果政治协商会议还不是为了或还不能够结束一党专政的所谓训政以及所谓训政时期约法与国民政府组织法,那么,这个会议还有什么必要,还有什么意义呢?所谓训政时期约法,乃是民国二十年五月蒋介石的傀儡会议“国民会议”的产物。蒋介石在这个傀儡会议的开幕词中曾经公开鼓吹法西斯主义而反对民主主义。他说:“法西斯蒂之政治理论,本超象主义之精神,依国家机体学说为根据,以工团组织为运用,认定国家为至高无上之实体,国家得要求国民任何之牺牲,为民族生命之绵延,非以目前福利为准则,统治权乃与社会并存而无后先,操之者即系进化阶段中统治最有效能者。……自由民治主义之政治理论,本以个人名义为出发点,附以天赋人权之说,持主权属于全民之论,动以个人自由为重。英美民治,本其长期演进之历史,人民习于民权之运用,虽有时不免生效能迟钝之感,然亦可以进行;若在无此项历史社会背景之国家行之,则意大利在法西斯蒂党当政以前之纷乱情形,可为借鉴。他邦议会政治之弱点,已充分暴露,而予论者以疑难。自由必与责任并存,自由乃有意义,杏则发言盈庭,谁执其咎。此事之最可痛心者也。……挽救迫不及待之国家危难,领导素无政治经验之民族,是非借经过较有效能的统治权之行施不可。况既明定为过渡之阶段,自与法西斯蒂理论有别。”这就是说:中国应该明定法西斯主义为过渡之阶段,其与法西斯主义理论有别者,则因为中国是由法西斯主义的蒋介石训政过渡到一种蒋介石宪政,这种宪政至少不是“迟钝”而“最可痛心”的“英美民治”即“议会政治”。在这种法西斯主义指导下产生的所谓训政时期约法,一方面“依法律”剥夺了人民的一切自由(约法第八、九、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八、二十七各条)。另一方面宣布“训政时期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衷国民火会行使中央统制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其职权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之”(约法第三十条),赤裸裸的确定了一党专政。根据这个约法制定的国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副院长由国民政府主席于国民政府委员中提请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之,国民政府主席对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五院院长对国民政府主席负责。”在这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只是一个国民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而这个委员会的每个委员,按照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决定,又必须宣誓“誓以至诚,服从总裁命令,如有违背誓言,愿受本党最严厉之处分”。因此,他的所谓“国家根本大法”就是这样:全国人民都要“依法律”服从国民政府,国民政府要服从主席蒋介石,主席蒋介石要服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每个委员又都要誓以至诚服从总裁蒋介石。也就是说,全国人民都要做蒋介石个人独裁的第四级奴隶!蒋介石在四月一日讲演中就是要全国人民继续承认他的这个神圣不可侵犯的训政时期约法与国民政府组织法,就是要各民主党派这样来参加他的国民政府,以便经过“最有效能”的法西斯主义训政的“过渡阶段”“过渡”到他的法西斯主义宪政,否则他的政府就“决不能承认”政治协商会议,因为在他看来,离开了法西斯主义,“国家就要陷于无政府状态”!蒋介石之所以坚持现在必须维持法西斯独裁,当然不是争“五五”以前仅仅一个月的什么法统,而是为了在长远的将来一直继续保存这种独裁。这个阴谋,明白表现在他关于宪法问题的论点中。蒋介石及其一群坚持要推翻政治协商会议关于宪草原则的决议,把它描写成为对于在政协会上一致起立通过其决议的蒋介石与国民党都没有丝毫约束力量的“参考”文件。蒋介石及其一群违反政协决议而坚持完法应以什么建国大纲为“最基本之依据”,坚持反对有一个最高权力机关的国会,坚持国会(立法院)对于内阁(行政院)不应有同意权及不信任权,坚持监察院也不应有同意权,坚持省无须如孙中山所主张的制定省宪,但是他却说这就是对于政协决议“竭诚信守努力实践的决心”与“容忍退让委曲求全一贯的苦心”!蒋介石所用的字典,就是这样与众不同的!蒋介石所坚持的国民党二中全会的五条原则,显然都是为了反对“最可痛心”的议会政治,以便他经过行政院的无限集权与国民大会的无聊装饰,不受立法院、监察院与各省的任何牵制,永远保持他所谓“操之者即系进化阶段中统治最有效能者”的法西斯独裁,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意义。

    国民党内法西斯反动派一开始就反对停战协定,反对政治协商会议,反对整军方案,而这些成就也无一不是战胜法西斯反动派的抵抗而获得的,所以法西斯反动派在事后力图推翻这些协定,是丝毫不足为奇的。值得注意的,是蒋介石过去一个时期在表面上曾经表示支持这些协定,而现在却亲自站到法西斯反动派的立场上来攻击和撕毁这些协定了。法西斯反动派觉得这种反动可以得到某种国际的援助,因而在东北则大量增兵,放肆的扩大战争,在全国其他地方,例如冀中、苏北、山西、豫北等地,也正在进行着重大的挑战,不但不恢复交通,而且公然增修碉堡,不但不解散伪军,而且公然继续收编伪军,在山西还继续使用武装的敌军,不但不进行任何复员,而且公然宣称所谓“复员就是动员的开始”,宣称几个月以后就要进行全国的内战,完全不把北平执行部和三人委员会放在眼里。在政治上,则放肆的破坏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决议,继续在全国各地实行恐怖,阴谋秘密处死重要的政治犯,公开表扬万恶的特务机关的“丰功伟业”,特别是公开要求在国民大会通过独裁的宪法,使中国的局面恢复到今年一月以前的状态。这个局面,不能不唤起全国人民的重大警觉。中国人民不能不在此严重时机警告蒋介石与法西斯反动派,你们过去被迫接受停战协定、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和整军方案,以为主要的是由于国际的压力,只要这个压力暂时的减轻了,你们就又可以故态复萌。你们这种想法是猎了,不但是因为你们没有真正认识国际的大势,而且因为你们没有足够估计人民的力量。中国人民已经决心为反对增兵东北,为制止东北的内战和其他地方的内战,为坚持东北人民与全国人民的民主权利,为坚持结束独裁训政即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为坚持政协决议的百分之百实现,为坚持民主的宪法即坚持国会全权制,立法院对行政院的同意权与不信任权,监察院的同意权与省得制定与国宪不相抵触而中央法律不得予以变更的省宪,为坚持国民党军队的彻底缩编与彻底国家化,而准备作不屈不挠的奋斗。凡此一切都是中国人民根本利益所关,人民绝对不能让步。中国的和平与民主根本上是中国人民奋斗得来的,不是也不能是任何中国人或任何外国人所恩赐的,而奋斗得来的东西,只有经过也一定能够经过继续的奋斗来加以保持和巩固。如果法西斯反动派非要反动到底决不甘心,那么中国人民已经知道应该怎样正确应付的了。

    根据1946年4月7日《解放日报》刊印

    注 释〔1〕 中满通车通邮协定,是指一九三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国民党政府代表熊斌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冈村宁次签订的《墉沽协定》,实际上承认了日本帝国主义占有东三省及热河,以长城线为“满洲国”国界。一九三四年四月,日本又强行要求中国和“满洲国”通车。五月十四日,在蒋介石、汪精卫的支持下,华北地方政府与日本双方代表在榆关举行会议,决定由中国旅行社和日本观光局联合组成东方旅行社,负责经理直达通车事宜。六月二十八日,中日双方同时公布通车案。七月一日开始通车。通邮问题,一九三二年七月十一日,伪满洲国强迫接收东北各邮局,七月二十五日,国民党政府交通部宣布,封锁东北邮政。一九三四年四月,在日本政府压力下,国民党政府作出可以“酌量赞同”与东北通邮的决定。九月二十日,国民党政府交交通特派委员高宗武等和日本关东军嘱托主席委员藤原保明等就通邮问题开始会谈,于十二月十四日达成《通邮大纲谅解事项》,其中规定:通邮实施期为次年一月十七。十二月三十日,国民党政府交通部邮政总局发布通告,自翌年一月起实行与东北通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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