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建国初期,中国红十字会在协助政府履行《日内瓦公约》、处理战争遗留问题、开展民间外交、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保护人民生命与健康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事业有了法律保障。
2015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大会聘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聘请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同志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同志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15-2019年发展规划》。
在危机中成长的慈善公益机制
中国红十字会的机关报是《中国红十字报》,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管主办的一份有影响力的、具有权威性的人道主义大报。它创办于1986年,面向国内外发行。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997年7月1日,香港红十字会正式成为中国红十字会分会,它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红会,其名称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简称:“香港红十字会”。
截至2014年4月20日,中国红十字会接受芦山地震捐赠款物共计12.02亿元,其中捐款9.35亿元,占总捐赠款物的78%;捐物2.67亿元,占总捐赠款物的22%。
2014年8月27日中国红十字会向媒体通报,红会手机短信捐款平台开通8年来已累计筹集2.7亿元善款。中国红十字会自2006年10月正式开通“10699993”手机短信捐款平台以来,共有6000多万捐款人参与捐款,以手机短信捐款为资金来源,红会正式启动一项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的救助项目,首批1000万元资金用于中国西部五省区留守儿童的人道救助。目前为止,手机短信捐款已支出2.1亿元,支出占捐赠总量的78%。捐款先后用于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于田地震、广东水灾、海南水灾、西南旱灾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人道救援。为受灾群众提供帐篷、食品、饮水、药品、卫生设施、家庭包等物资,为受灾地区重建民房、学校、卫生院等。
中国红十字会走过百年历程[组图]
国际护士节与南丁格尔奖 中国红十字会创始人

第十届理事会(2015年5月——)
名誉会长:李源潮
名誉副会长:韩启德
会长:陈竺(2015年5月当选)
副会长: 徐科(常务)、李保东(兼)、胡祖才(兼)、 邹铭(兼)、 王保安(兼)、马晓伟(兼)
郝平(兼)、郭长江、郝林娜、王海京、王汝鹏(兼秘书长)
第九届理事会(2009年——2015年)
名誉会长:胡锦涛
名誉副会长:韩启德、桑国卫、黄孟复、张榕明、李金华
会长:华建敏(2009年10月当选)
第八届理事会(2004年——2009年)
名誉会长:胡锦涛
名誉副会长: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何鲁丽(女)、韩启德、傅铁山、黄孟复、张怀西
会长:彭珮云(女)
副会长:江亦曼(女,常务)、朱庆生 、姜力(女)、赵沁平、肖捷、沈国放、苏菊香(女,专职)、郭长江(专职)
历任会长:李德全、钱信忠、崔月犁、陈敏章、钱正英、彭珮云、华建敏、陈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