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规定中央党政机关的所有干部都要分期分批参加轮训,要求中央党政机关的干部教育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翌年5月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
11月26日-12月10日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新修改的《宪法》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规定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设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12月11日 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作用、工作总则和组织总则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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