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劳动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8月10日 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出通知,规定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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