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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4月10日 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举行,选举李先念为全国政协主席。
3月25日-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会议决定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会议选举杨尚昆为国家主席、王震为副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邓小平为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此后第一次对各部门进行了“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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