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是妇女界的主要荣誉称号。主要是表彰在中国各条战线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人物和妇女先进集体。
1960年,全国妇联决定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五十周年的时候,表彰1万个妇女先进人物和以妇女为主的先进集体,并分别授予“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奖状和奖旗。“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曾一度停止。1979年,这一工作才重新得到恢复。
历年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情况
1960年3月5日,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0个单位在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召开《庆功表彰迎三八,高举红旗齐跃进》广播大会。全国妇联授予6305名先进妇女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授予3697个以妇女为主体的先进集体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1979年9月21日,继中国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后,全国妇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三八”红旗手(集体)大会,授予8960名先进妇女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042个集体为“三八”红旗集体。其中,最优秀的191名(个)被选为“三八”红旗手(集体)标兵。
1983年9月12日,在中国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闭幕式上,全国妇联授予8568名先进妇女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授予1391个单位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并将其中最优秀的100名“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树为标兵。
1985年3月7日,全国妇联表彰了150名在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先进人物(含妇女工作者),授予其中11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其余的曾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
1988年3月7日,全国妇联授予被全国妇联、农牧渔业部、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妇女报、中国农村经营报联合表彰命名的50名全国优秀女企业家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9年3月7日,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全国妇联成立40周年大会上,全国妇联授予1008名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同时授予全国妇联表彰的504名全国优秀妇联干部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89年9月30日,全国妇联授予在庆祝建国40周年时表彰的435名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0年3月7日,全国妇联表彰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的100名先进女能手,并授予其中85人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同年12月,全国妇联授予在第十一届亚运会上荣获金牌的93名女运动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15个团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1991年3月7日,全国妇联授予在“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的100名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同年8月23日,又授予14位在抗洪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1年8月,全国妇联授予北京市税务局昌平分局杨淑志等10名女税务官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92年3月7日,全国妇联授予“双学双比”先进个人(100名)、“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及48名女企业家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93年5月,全国妇联授予航空航天部刘尚勤等10名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1997年3月7日,全国妇联授予107名先进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100个单位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1999年7月,全国妇联授予在第三届世界杯足球赛中荣获亚军的中国女子足球队“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00年3月7日,全国妇联授予刘秀兰等90名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妇联等3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01年6月8日,全国妇联等11个部门联合表彰“十行百佳”妇女,在十个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00名妇女受到表彰,并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02年3月6日,全国妇联授予杨扬等154名优秀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血透中心、新华社办公厅妇委会等47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02年6月18日,全国妇联表彰全国“十大农民女状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韩书琴等12名女状元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03年5月12日,在“5·12”国际护士节到来之际,全国妇联和卫生部做出决定,对战斗在防治“非典”第一线的优秀女医务工作者进行表彰,授予李秀华等70名事迹突出的女医护人员“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地坛医院等61个女医护人员集体、贡献突出的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03年7月17日,为妇女儿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市丰台区妇联等105个先进集体、王琳等62名先进个人受到人事部和全国妇联的表彰,并被分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这次表彰是人事部和全国妇联继1995年和1999年对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联合表彰之后的第三次重大表彰活动。
2004年3月3日,“全国三八红旗手”颁奖典礼暨中外妇女庆“三八”文艺晚会在北京世纪剧院举行,全国妇联授予凌锋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郭培华等100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北京王府井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等50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10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是全国妇联第一次在历年来评出的近3万名“全国三八红旗手”中,优中选优评选出来的。
2009年9月22日,“为表彰先进,凝聚力量,激励广大妇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再立新功,在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康佳等2000名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等1000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10年2月25日,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当代杰出妇女的先进事迹,全国妇联作出决定,授予罗玉英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全国妇联授予空军首批歼击机女飞行员群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11年2月28日,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大力表彰宣传我国当代杰出妇女的先进事迹,全国妇联作出决定,授予陈燕萍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7月26日,全国妇联作出决定,授予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吴菊萍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012年2月27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将来临之际,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在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0位优秀女性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其中包括“最美妈妈”吴菊萍、青蒿素的研发者屠呦呦以及粤剧艺术家红线女等。
2012年8月,全国妇联做出决定,为表彰我国女运动员在第30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取得的骄人成绩,授予首次获得奥运金牌的射击运动员易思玲,举重运动员王明娟、李雪英、周璐璐,游泳运动员叶诗文、焦刘洋,跳水运动员何姿、汪皓,乒乓球运动员李晓霞,羽毛球运动员李雪芮、赵芸蕾、田卿,帆船运动员徐莉佳,体操运动员邓琳琳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获得奥运金牌的中国女子重剑队、中国女子乒乓球队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12年10月,全国妇联下发表彰决定,授予在我国天宫一号与神舟九号载人交会对接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航天员刘洋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2013年2月27日,全国妇联作出决定,授予张丽莉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2013年7月31日,八一建军节前夕,全国妇联下发决定,授予在天宫一号与神舟十号载人飞行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航天员王亚平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2014年2月20日,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充分展示当代中国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妇联决定,授予樊锦诗等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2015年3月1日,由全国妇联主办的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全国妇女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表彰了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30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200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2000个全国巾帼文明岗、1000名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和500个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2009年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2008年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 全国妇联授予160名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全国妇联授予陈燮霞等女运动员、中国女子体操队等单位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全国妇联授予黄丽莎等女运动员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