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人员为基础,按规定的体制编制组成的部队。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师、旅、团授予番号、军旗,执行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平时归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建制领导,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或单独遂行作战任务;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记
事
中国最早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部队。按照国防部发布的《关于组织预备役师命令》,先后在成都、武汉、昆明、兰州等军区组建了一批预备役部队,接受预编了十几万预备役士兵。1957年预备役师被取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高战时快速动员能力,中央军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军情,决定恢复预备役制度,在全国有计划地组建了一批预备役师、团。从1983年起,沈阳军区、北京军区等单位开始着手组建预备役部队。1983年5月,总参谋部发出通知,明确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有关师、团均授予相应的军旗一面,并授予番号、按规定刻制印章。从此,中国预备役部队开始了全面建设时期。
进入20世纪90年代,预备役部队已由当初的单一步兵发展成为拥有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在内的诸兵种合成的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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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战士进行特技驾驶展演 |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共和国第一部《预备役军官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预备役军官队伍建设已走上了法制轨道。
1996年4月,根据《预备役军官法》的规定,中央军委发出《关于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决定于当年为全国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之后,第一批预备役军官授衔工作在全国陆续展开,数万名预备役军官被授予军衔。
2002年9月2日新华社报道,我军近日首次举行预备役部队配属现役部队实兵对抗演练。由北京军区组织的这次演练,是围绕战时快速动员、摩托化远程机动、实兵对抗演练展开的。预备役某团接到上级快速动员的命令后,分散在5个县市48个乡镇的1500多名预备役官兵迅速按规定时间收拢集结,转服现役,配发了现役军服和武器装备,经过临战训练后,向演练地域开进,先后辗转3个省,摩托化行军730多公里,途中演练了防空袭、防侦察、改变机动路线、快速隐蔽集结等多种战斗行动。到达战区后,预备役部队立即编入现役部队,与“蓝军”展开了实兵对抗。在连续20多天的演练中,预备役部队与现役部队一起练谋略、练战法、练指挥、练协同、练保障,为全军预备役部队与现役部队联战联训探索了路子。演练结果表明,我军预备役部队训练实现了重大突破,参演预备役部队快速动员、摩托化远程机动和配合现役部队作战的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
国家领导人对预备役部队的讲话、题词
1983年初夏,邓小平同志在听取沈阳军区汇报辽宁预备役师组建试点时称赞道“组建预备役部队是个好办法。”
1993年5月24日,预备役部队组建10周年之际,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为预备役部队题词:“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完善快速动员体制。”
预备役部队的建设特点
预备役部队平时隶属省军区,战时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它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和基干民兵以及一类预备役人员中优秀分子为主要兵员对象的。预备役部队师、团、营和部分连队的主官以及机关部门、科室的主要干部是现役军人,其余是地方干部、转业退伍军人中符合条件的预备役军官和经过登记的预备役士兵。预备役部队按居住地域编成。预备役部队官兵佩戴“Y”臂章。
我国军队大力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