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而设立的国家义务性奖学金。
经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从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生和从高校在校生中选拔的国防生可享受国防奖学金。
国防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三部分构成。目前(2003年)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此标准将根据高校学费、杂费的不同和市场物价的变化作适当调整。
高校在校生申报国防奖学金,可由有关高校的系(院)组织学生集体报名,学生本人也可直接到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报名。国防奖学金的评定审批每年两次,一般安排在2月和8月。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或毕业后不履行协议的学生,认定其违约,须退还已享受的奖学金,并视情况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