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欧洲议会的组织机构
欧洲议会总秘书处名义上设在卢森堡,但大量的会议,包括每月一次的小型全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党团会议均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多数工作人员常驻布鲁塞尔。每月四天的全体议员大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同时每月在布鲁塞尔召开两个半天的全体议员大会。
根据人口比例,欧洲议会目前的785个议席按国别分配如下:德99席,法、英、意各78席,西、波各54席,罗28席,荷27席,比、希、葡、捷、匈各24席,瑞典19席,奥18席,保15席,芬、丹、斯洛伐克各14席, 爱尔兰、立陶宛各13席,拉脱维亚9席,斯洛文尼亚7席,卢森堡、爱沙尼亚、塞浦路斯各6席,马耳他5席。
欧洲议会设议长1人,副议长14人,总务官6人,组成议长执行局(Bueau of Presidents),负责领导议会及其机构的日常行政工作。副议长来自各党团。总务官(Quaestors由全会选举在议员中产生)负责议员的行政和财政事务,在执行局会议上仅有咨询权。议长和各党团主席组成党团主席联席会议(Conference of Presidents), 负责协调议会各项政治决策和确定全会的会议议程。
欧洲议会共有20个专门委员会,涉及对外关系的主要有三个专门委员会:(1)外事委员会 (简称“外委会”),下设人权分委会和安全与防务2个分委会;(2)发展委员会;(3) 国际贸易委员会,另有:预算委员会;预算监督机构委员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就业与社会事务委员会;环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业、研究与能源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运输与旅游委员会;地区发展委员会; 农业委员会; 渔业委员会;文化和教育委员会; 司法事务委员会;公民自由、正义和内部事务委员会;宪法委员会;妇女权利和平等委员会;诉愿(petitions)委员会。
欧洲议会还与一些国家和地区成立了36个议会间关系代表团和议会间混合委员会代表团。对华关系代表团是欧洲议会第二大对外关系代表团,有正式成员32名,候补成员32名,团长是自由党党团议员、比利时荷兰语自由民主党成员德克·斯特克斯。(中国驻欧盟使团网站)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