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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使我国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编制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纲要),业经国务院批准并正式公布实施。两个纲要提出了2001-2010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措施,是指导、规范和推动这一时期我国妇女儿童工作的行动纲领。为做好两个纲要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两个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扎实实地搞好宣传动员

    今年是实施两个纲要的第一年。各地要按照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工作,为两个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两个纲要的重要意义及其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我国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社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的国际公约等,动员全社会为实现两个纲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把贯彻实施两个纲要作为当前妇女儿童工作的中心任务

    贯彻实施两个纲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两个纲要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实施两个纲要作为当前妇女儿童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各地区要根据两个纲要的要求,在认真分析本地妇女儿童发展现状、总结上一周期实施妇女、儿童纲要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地的规划要突出本地特点,具有可行性,策略和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指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两个纲要的实施。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继续把实施两个纲要的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放在重点难点指标上,力求有新的突破;要抓好实施两个纲要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努力解决实施两个纲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有序地推动实施两个纲要的工作取得进展;要加强培训,并根据实施两个纲要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注意分层次、分类别、分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和担负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意见和具体方案。同时,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保证两个纲要目标的实现。

    三、及时加强两个纲要的监测评估工作

    监测评估是推动两个纲要实施的重要环节手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国家统计局要尽快出台两个纲要监测统计体系,全面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完成九十年代两个纲要终期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并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推动监测评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以及时掌握两个纲要的实施情况和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更加有效地推动两个纲要的实施进程。

    四、做好实施两个纲要的组织协调工作

    实施两个纲要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动员和协调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通力协作。两个纲要明确规定,国务院妇儿工委负责全国实施两个纲要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在本地实施两个纲要的工作中也担负着重要职责,一定要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认真研究实施两个纲要中的主要困难、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实施两个纲要的工作。

附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宣传提纲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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