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比利亚美洲国家是指包括拉丁美洲19个讲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的国家,以及欧洲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葡萄牙和安道尔在内的22个国家。伊比利亚美洲国家首脑会议 (Ibero-American
Summit)
由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倡议,并得到拉美西语和葡语国家的积极响应和支持。首届首脑会议于1991年在墨西哥瓜达拉哈拉举行,此后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伊比利亚美洲合作秘书处是首脑会议的第一个常设机构,其职能是协调首脑会议所制订的各项地区合作计划的实施;秘书处不得侵犯各国主权,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治外法权,不能取代现有的任何国家组织。总部设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
伊比利亚美洲国家首脑会议2000年至2007年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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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第13届伊比利亚 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在玻利维亚 圣克鲁斯举行。 |
2000年11月在巴拿马举行的第十届首脑会议通过了《巴拿马声明》,要求与会各国重视和解决本国青少年中存在的贫困、卫生和教育设施不足、家庭暴力以及童工等问题。
2001年11月在秘鲁举行的第11届首脑会议通过了《利马声明》,提出本地区国家应加强政治性协调与对话,加快经济一体化进程等。同时,声明还提倡缩减军费开支,把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教育和消除贫困等方面。
2002年11月在多米尼加共和国举行的第12届首脑会议签署了加强合作,寻求持续发展、社会公正和有效地参与全球化的《巴瓦罗声明》。
2003年11月在玻利维亚举行的第13届首脑会议签署了《圣克鲁斯声明》,强调本地区各国要加强合作和实现政治和谐,促进社会平等和公正,最大限度实施公民权利和消除贫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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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第14届首脑议 在哥斯达黎加圣何塞举行。 |
2004年11月在哥斯达黎加举行的第14届首脑会议通过了《圣何塞声明》,提出加强本地区国家间及与其他地区国家的合作,呼吁让更多人接受公正、平等和高质量的教育。为进一步协调22个国家间的合作,会议还通过了设立伊比利亚美洲国家常设秘书处的章程。>>
2005年10月在西班牙举行的第15届首脑会议通过了《萨拉曼卡声明》,重申伊比利亚美洲国家愿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强调增加人民福利和就业机会,保障民主权利等。会议正式启动设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的伊比利亚美洲国家常设秘书处。乌拉圭人恩里克·伊格莱西亚斯2005年10月1日起任首任秘书长,任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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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4日,第16届首脑 会议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举行。 |
2006年11月在乌拉圭举行的第16届首脑会议通过了《蒙得维的亚宣言》,强调本地区各国将在解决移民问题方面加强合作与对话。>>
2007年11月在智利举行的第17届首脑会议通过了《圣地亚哥声明》,承诺伊比利亚美洲国家将朝着更加团结公正、更多社会保障和援助的方向共同迈进。>>
2008年10月,第18届伊比利亚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在萨尔瓦多首都圣萨尔瓦多举行,会议主题为“青年与发展”。与会各国元首和代表签署了《萨尔瓦多声明》,《萨尔瓦多宣言》,《行动计划》和《首脑会议特别声明》等重要文件。>>
伊比利亚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呼吁积极应对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