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技术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它物种中,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使遗传物质得到改造的生物在性状、营养和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类需要的目标转变。转基因技术在农业生产、动物饲养和医药研究等诸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世界上第一种转基因植物是一种含有抗生素药类抗体的烟草,1983年培育成功。世界上第一种转基因食品是1993年投放美国市场的转基因晚熟西红柿。转基因农作物可能同时具有高产、优质、抗病毒、抗虫、抗寒、抗旱、抗涝、抗盐碱、抗除草剂等多重优点,因此中国科学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张启发曾指出:“农业转基因技术可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世界温饱问题的根本途径。”
据国际转基因技术推广组织发布的数据,2002年全球转基因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了12%,达到5870万公顷,这是自1996年以来转基因作物面积连续第7年以两位数速度增长。
转基因技术在动物饲养领域也取得了很大进展。除了蛋、奶、肉、毛皮等的产量与质量提高外,转基因动物还在医药领域独辟蹊径。通过转基因技术获得特殊基因的动物不仅可能直接生产多种药品,比如转基因绵羊能生产人的一种蛋白酶,而且利用转基因猪的器官进行人类器官移植也已经列入科学家的探讨范围。
然而,自第一种转基因生物问世,人类有关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食品的争论就从未停止。对转基因技术的主要担心有:含有抗虫害基因的食品是否会威胁人类健康;转基因产品对环境的影响;转基因产品是否会破坏生物多样性;转基因产品带来的伦理问题等等。
欧盟转基因政策的演变
转基因产品虽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已初涉市场,但对其安全性的争论至今仍未停止。欧盟多数国家的政府和公众认为,虽然转基因技术能提高作物的产量,或是增强作物的抗病虫害能力等,但并无科学证据显示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欧盟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便着手建立较为完善的转基因产品管理体系。1990年,欧盟颁布了一个有效期为10年的转基因管理条例,并于1991年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欧盟陆续批准了16种转基因产品可以合法地进入欧洲市场。此后,该条例经过了一些修订,有效期也得以延长。其中,最主要的修订发生在2001年。当年通过的新条例强调了对转基因产品上市前安全性的评估,要求采用个案处理的方式,严格对转基因产品实行上市审批。实际上,早自1998年10月开始,欧盟便不再批准新的转基因产品上市。1999年,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希腊和卢森堡等7个欧盟国家干脆对转基因产品实施了为期4年的禁令。2002年1月,欧盟委员会又通过一项法规,要求凡是含有1%以上转基因DNA或蛋白质的产品上市都必须实行许可和标签制度。欧盟对转基因产品的排斥,引起了美国等转基因作物生产国的不满。2003年5月13日,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正式将此问题提交到世界贸易组织。2001年7月,欧盟委员会又提出了有关转基因的两项立法建议,以统一欧盟15国的转基因管理体系。2003年7月2日,欧洲议会通过了这两项法规。这两项法规主要涉及到转基因产品的标签制度、可追踪性、安全性和上市申请等问题。
与以前的转基因条例相比,欧盟新的转基因法规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较大的调整:
1、重定标准,要求转基因成分在0.9%以上的所有产品(包括动物饲料、植物油等),而不仅仅是农作物和食品,都必须有标签清楚地标明“本产品为转基因产品”。
2、确立新的登记制度,使转基因产品从生产到出售的所有环节都有据可查,并要求企业经营者保留5年的使用转基因产品的记录。
3、简化和统一转基因产品的上市审批程序,改变目前各成员国各自为政的现状。新成立的欧洲食品安全署将负责评估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并将其意见提交给欧盟委员会,最终由欧盟成员国用多数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授予上市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
4、允许欧盟所有成员国制定自己的规定,确保欧盟国家种植的转基因农作物不会同普通作物“交叉授粉”。欧洲议会通过的新法规将在欧盟理事会批准后正式成为法律。根据规定,转基因产品的生产商、进出口商和零售商将有6个月的过渡期,以适应新法律。
如何面对转基因食品 克隆动物食品与转基因食品